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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暫停禮讓行人他「直接繞過去挨罰」反控警擋視線

警車暫停禮讓行人 他「直接繞過去挨罰」反控警擋視線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駕駛阿茂(化名)今年8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一處路口時,前方警車已經暫停禮讓行人,他竟繞開並繼續行駛,因而被警方當場舉發,挨罰6000元。雖然阿茂聲稱是警車阻擋視線,才會沒有注意到行人,但未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採信,最終提告抗罰失敗。

判決書中記載,阿茂今年8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一處路口,因有「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違規行為,被警方當場舉發,因而被裁處6000元罰鍰、記違規點數3點,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阿茂不滿挨罰,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他表示,當天下班時間天色昏暗,事發地點是單向雙線車道,因為左前單行道被警車擋住視線,他才會沒有注意到行人,於是跟著前車從右側車道通過,結果卻因此挨罰,希望法官能撤銷原處分。

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表示,經檢視相關影像證據之後發現,當時警車位於左側車道,並暫停在行人穿越道前方禮讓行人通過,阿茂原本行駛在警車後方,見狀便立刻變換至右側車道,當車輛前懸進入行人穿越道時,車輛與行人之間相距不足1個車道寬,他卻沒有任何暫停動作,並繼續行駛通過路口,違規事實明確。

法官指出,阿茂已經看見警車暫停禮讓行人,縱使他想切換至右側車道行駛,也應當在行人穿越道前先行暫停,確認是否有行人行走再通過路口,但他卻沒有這樣做,他的行為已經嚴重危害行人的通行安全,況且原處分也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最終沒有採信他的說詞,並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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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猴子的視力真的不好
法官也打臉猴子的視力
2025-12-23 10:11 發佈
曉得 wrote:
警車暫停禮讓行人 他...(恕刪)


愛違規的幾乎都是用唬爛去申訴,

每一個判決書都永久記錄這些違規者無恥的言行。
Bookwarm

我之前一位同事在高速公路超速被攔下來,明知自己真的超速,除了當場盧警察,還申訴上法院指控警察為了業績開單,法官問警察是為了業績開單嗎?警察回答:不是。法官判同事敗訴!!!!你就知道違規猴多無恥。

2025-12-23 11:53
猴子看到罰單,總是想掙扎一下,搞不好遇到同類法官,就pass了

有試有機會
wete

除了酒駕的罰金較高,其他罰單頂多幾千塊,為了這點錢上法院,這些人的時間跟心力真不值錢。

2025-12-23 14:08
虛無漫遊

亂槍打鳥

2025-12-23 15:11
我們應該學歐美先進國家,
平均2公里才一個行人穿越道,
不能50公尺就一個行人穿越道,
這樣每到斑馬線都要停車再開,
誰受得了?
夢遠

台灣斑馬線真的太多,最常見的是前後路口有紅綠燈,中間小巷也要畫個無號誌斑馬線要求駕駛停讓,根本反人類直覺再嫌駕駛沒耐心ZZZ。夜市附近那種每個小巷都要畫斑馬線的更別提了,根本亂畫氾濫到不行

2025-12-23 19:44
Gabriellin

其他樓才看到說美帝的駕駛已經奴到停車場每個路口都停車再開,更不用說有Stop的路口,沒人沒車也停,在臺灣猴看起來根本低能兒吧。台猴的要求是爽度CP值最高,出包代價最小就好。

2025-12-23 23:49
這是機車特權
汽車都是直接喇叭問候
機車是真的很少喇叭
都是直接鑽過去
有些還會回頭瞪我或用關懷弱智的眼神看著我
曉得 wrote:
警車暫停禮讓行人 他...(恕刪)


視線被遮擋這是有可能的
不過依照常識
為何警察會臨停在斑馬線前
肯定是有人要通過呀!
所以他的理由被法官駁回也是合理
教改成效陸續呈現了!
kts
kts

我還九年國民教育、十二年國教哩勒~叭噗!

2025-12-23 13:28
諸葛小花 wrote:
這是機車特權
汽車都是直接喇叭問候
機車是真的很少喇叭
都是直接鑽過去

駕駛阿茂(化名)今年8月間開車
曉得
曉得 樓主

看過機車從旁邊鑽過去,被檢舉上來靠北收到右側超車罰單

2025-12-23 11:27
諸葛小花

真假 看來我錯過了一齣好戲 [笑到噴淚]

2025-12-23 11:34
他應該要狂按喇叭,把警車趕走,阻礙視線。
鯛民身分證都應以鯛字註明。
exricky1030

其實身分證鮭字較多[XD]壽司郎改名後改不回來...

2025-12-2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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