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以來警察沒有落實交通違規取締認真抓交通違規的警察大多下場都不太好因為主管或分局長缺少人體器官的肩膀基層警員只剩調職的結果違規人覺得警察沒有開罰單就可以這樣開造成民眾錯誤認知長久下來養成眾多民眾不在乎的不良駕駛習慣遇到民眾檢舉就想辦法向民代陳情再來就是修法限縮檢舉項目發生車禍要嘛掏錢賠償不然就是死賴不賠搞得守法開車騎車被撞的受害者好像是車禍裡犯錯被懲罰的人惡性循環持續無限迴圈這幾年縣市政府發現交通違規是一門好生意紛紛裝設科技執法多少可以改正部分違規習慣但是違規慣犯還是不會消失但是科技執法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而且把罪證確鑿的證據免運到府至少是公平的生財之道也是有效交通宣導品
A辣愛怕跑 wrote:還有 左轉搶快切西瓜抄捷徑台灣人九成駕駛都會犯常常撞死行人罰則都很輕平常警察也不會抓~島~本來就不是叫假的啊~ 左駕靠右行駛,轉彎自然有時會轉向過度不過目前看起來,各地交通局試辦跨越五百障礙賽但就算正常轉向對於駕駛人來說,轉彎角度由小變大,損壞轉向軸的機會更高再者危險的是旁邊一同轉向的車大卡車大客車因此轉向角度要抓的更大危險的是沒有設置兩段式左轉一同轉向的摩托車沒有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