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設計錯誤,歷史不斷重演,結案!


(1)後車撞前車,負主責!
(2)機車沒看後照鏡,缺警覺!
(3)道路彎處不該設置十字路口導致雙方搶道,道路設計錯誤!
出人命後,社會只會罵(1)笑(2),沒人管(3)

(1)你開大車,每次行經十字路口道路彎處,你都能注意盲區與視角邊緣的機車與行人?
(2)你騎車經過每個不熟的道路彎處,過十字路口要同時分心路口狀況,你還能每次都完美緊貼路緣?
(3)道路彎處硬要設置在十字路口就要是快慢車道分流=>畫分流線+地柱分隔!

奪命道路(3)原封不動,歷史不斷重演,結案!
2025-12-06 6:37 發佈
台灣 道路上 沒有人在跟你講仁義道德的
出門 就是 先顧好自己的性命 為最高指導原則
別以為 背熟交通規則 自以為有路權
就能平安到家
就醬子囉
肇責 只是 上01 嘴砲互槓的玩意兒
葉梓楓

[笑到噴淚]沒錯5推

2025-12-06 15:39
不用想那麼多

你要的是交通規則,🐒講的是叢林法則 5

2025-12-06 23:17
出門要預設路上遇到都是三寶,安全回家機會大。
影片看不了
結案申請駁回
退回重寫!
就遊覽車不當超車,跨越雙白線過路口後硬擠回車道,駕駛一定知道右邊有機車啦,不然他何必跨越車道分隔線,要是我開在他後面必定檢舉
明顯是遊覽車超車時有過失, 看不出道路設計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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