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區投保的新光車險的各位,
如有不測,涉及出險車禍理賠,
請務必避開"張泓X"理賠員。
以下文長,懶得看請記住上面那段話
------------------
前一陣子發生車禍我是全責,
第一時間報警然後通知保險公司出險,
保險公司跟我說要我別主動地答應對方請求,
理賠的事宜他們會全權處理。
某日就收到第一次調解的通知,
聽完對方的訴求大約是20萬內,
理賠員在調解後的當日,
親口跟我說
" 這錢也在理賠金額內,我會處理,你無須理會 "
又隔了一陣子,我直接收到過失傷害的傳票,
(第一次被告,其實不太明白怎麼回事)
後來就開始製作筆錄,
開庭前的幾次調解,
理賠的金額對方也是從20W內,
一路加到近300萬,
調解理賠員也都有陪同,僅僅是陪同0作用。
理賠員在刑事開庭前跟我說
" 由於現在是刑事的部分,我們保險公司不會參與,等進入民事庭後,
我們會全權處理好後續賠償的問題 "
形式開庭前,法院寄來通知需要保險公司人員一同出席,
收到的當日,我便拍照MAIL給理賠員,
由於前幾次的經驗,我知道這位理賠員不太會看mail,
(他本人跟我申明過,他很忙MAIL上百封根本看不完,最好電話連繫他)
所以在開庭檢幾日,我特地打了多通電話聯繫上他叮囑他要出席,
而且他果然沒有看mail,我電話中知會他要出席,他還非常訝異。
刑事簡易庭當日,該理賠員大遲到,在快結束的前10分鐘才出現,
感謝台灣司法,過失傷害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
(有人會問為什麼不請律師?因為對我而言根本不划算,
光律師寫訴狀出席調解到最後出席刑事庭辯護的費用,
有機會超過罰金,而且我是全責100%會有罪)
結束後的隔日,理賠員在這一年中,首次打電話給我,
理賠員
" X先生,那後續我們認為你還是要出席民事庭,
我們公司會站在偕同的立場,跟你一起解決民事賠償的訴訟 "
我當下非常的錯愕,
在被告之前你說全權處理,
被告刑事,你說民事全權處理;
進入民事,"我"還得處理?
我直接聯繫該理賠員的經理,
想要知道保險公司到底是什麼情況,這理賠員根本無法信任,
經理說要先跟理賠員了解情況再回撥給我。
透過經理我才知道,這理賠員至始至終不清楚這理賠案件的始末,
(任何資訊我都有清楚的跟他說過,調解或是法院的通知,我也都有通知她並MAIL給他)
連他有一同出席的調解會,對方每次訴求的金額是多少他都不清楚,
還謊話連篇,說他有主動連繫我只是我沒有接電話。
(中途我有提出過要更換理賠人員,但不了了之)
後來透過投訴的手段跟一些溝通,
民事賠償新光保險才正常的完成理賠的任務。
感謝各位閱讀完這段荒誕不羈的小故事。
那我一定會買,
買了這個險,
保險公司對刑事也會積極處理,
畢竟賠錢的是保險公司。
還有不要以為請律師很有用,
刑事也是要自己請假出庭,
易科罰金律師也不會幫你出,
律師費還是會照收。
上面有人說自己也要積極地處理,
問題是保險公司不願賠那麼多,
難道你要自己掏錢出來賠嗎?
自己不掏錢就想取得對方原諒?
除非上輩子有燒好香,
自己還要掏錢,
那你買那麼多超額險幹嘛?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