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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曝光:151公里超速照竟被改!交通罰單的真相有多黑?

警察「竄改測速照片」案,是信任的裂痕,也是制度的警鐘

日前一則震驚社會的新聞登上頭條:國道警察在取締高速超速時,因拍到 151 公里那張照片模糊不清,竟擅自把另一張 149 公里的清晰照修改為 151 公里,以製單處罰。最終法院以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六萬元交付公庫。
這件事情的荒謬性與危害性,不只在於個別警察的錯誤(或惡意),更點出我們在交通執法與行政罰則體制中存在的深層問題:信任缺失、制度漏洞、監督機制不夠嚴謹。以下是我的觀察與批判。

震撼曝光:151公里超速照竟被改!交通罰單的真相有多黑?




一、這不是單一錯案,而是信任體系的裂痕

公務員應該是規範與法令的模範

警察身為執法者,掌握制裁權、證據調取權,是制度的前線代表。理應比一般民眾更嚴守法紀、更透明公正。卻在這案中,「為了開單」成為動機,證明部分警察在壓力、責任、績效或道德操守面前出現扭曲。法院也在判決中指出,警察更應遵守廉潔和精準執法,不得濫用其取締職權。

民眾對交通執法的信賴被侵蝕

交通罰單對很多人來說是日常生活中的恐懼來源。當執法人員自己動手「改證據」,證明制度中潛藏著操控空間,讓人不得不懷疑:到底哪張照片、哪張違規通報是真的?哪張可能是「為了取締業績」被加工過?這樣的質疑不會只針對個案,而會蔓延至整個交通體系。

二、制度漏洞與風險:怎麼會有改照片的空間?

在這起案子裡,警方有機會進行不當操作的空間,顯示制度設計不夠牢靠:
  1. 證據鏈條不夠嚴謹、驗證機制不夠透明正常狀況下,照片、雷達資料、時間戳記等應該是完整串接、不可任意改動的。但這起案子中,竟有「把 149km 照片竄改成 151km」的空間。這說明現有取締系統或內部流程缺乏足夠防呆機制與定期稽查。
  2. 罰則門檻與懲罰標準對罰單誘因的扭曲在臺灣交通法規中,超速超過最高速限某個門檻,會有更重的罰則與吊扣牌照等處分。警察若面臨公眾壓力、績效考核或「嚴厲對待違規者」的心理,就可能被誘引去「調整數字」以達到重罰門檻。這種動機下,就出現「拍糊了 → 補正數字」的行為。
  3. 事後異議與稽查機制往往無效或效率低落雖然車主提出申訴才得以揭露,顯示有申訴機制存在;但若一旦制度設計偏弱、內部調查不獨立或缺乏透明度,多數違規者可能根本無法成功翻案。
震撼曝光:151公里超速照竟被改!交通罰單的真相有多黑?




三、對交通安全理論的反思:執法是手段,不是目的

一個健全的交通政策應該是以「安全、教育、預防」為核心,而非「罰則為主要工具」。執法的意義,在於透過合法、公平的監督與處罰,讓駕駛人知法尊法、減少危險行為。但當執法者自己去違法、扭曲證據,整個制度就自我否定,以至於:
  • 民眾不再相信「交警是為了安全」這句話,而會懷疑「交警是為了罰單」。
  • 駕駛人為了自保,可能採取更多防禦或對抗心態,而不是配合交通安全理念。
  • 社會整體對法治、公平的信心下降。

四、改革方向:從制度、監督、文化三方面著手

針對這起事件,政府與監督體系必須有所動作,否則類似案件還會重演。以下建議可供參考:

1. 強化技術與證據不可逆機制

  • 所有測速攝影資料、照片、雷達記錄與時間戳記必須全程保存、鎖定寫入,禁止後續人工干預。
  • 引入數位簽章、區塊鏈或加密驗證等科技,強化證據不可竄改性。

2. 建立第三方稽查或獨立審查單位

  • 在交通警察體系之外設置獨立單位,專責調查有爭議的罰單或疑似違法操作案件。
  • 讓車主申訴案件有真正獨立、客觀的管道,而不是單由警方內部處理。

3. 重新檢討罰則梯度與誘因結構

  • 減少罰款門檻與懲罰跳級的誘因,避免警察為追重罰而動變數字。
  • 將交通執法績效考核納入「違規減少率」、「安全改善」等指標,而非「開罰數量」。

4. 提升透明度與資訊公開

  • 所有重大違規取締案件的照片、證據、處理過程與結果應公開(在保障隱私前提下)。
  • 讓社會媒體、民間團體有機會監督、質疑,形成公開檢驗的機制。

5. 培養執法文化與道德教育

  • 警察訓練中必須強化「法律忠誠」、「證據正確性」與「廉潔」觀念,而非單純強化取締技巧。
  • 建立內部懲處機制與倫理規範,對違法操守者嚴懲不貸。
震撼曝光:151公里超速照竟被改!交通罰單的真相有多黑?

結語:信任不能靠一句「為你安全」抵銷

這起國道警察竄改照片的案件,看似個案,但卻擊中了交通執法與行政正義的核心裂縫。作為社會,我們不能讓「為了開單」的動機成為暗中規則;更不能讓人民因為不信任執法者,而對整體交通制度感到憤懣。
如果執法不能被信任,那麼交通安全政策的根基也就動搖。這不是單純追究個人責任就能解決的問題,而是要從制度設計、監督文化、科技保障、社會透明四維度同步改革。否則,再多的警示語、控制標線、測速攝影機,都難以恢復社會對執法體系的信心。
延伸閱讀
1.【政府提款機解密】全台每年300億罰單背後:你的違規竟是地方財政的「甜蜜負擔」
2.罰單比旅費貴?取消氾濫科技執法,才是解決台灣交通問題的良方
3.球員兼裁判, 罰鍰變成KPI:台灣地方政府為何愛上科技執法?
2025-10-10 18:09 發佈
henrylai21 wrote:
一、這不是單一錯案,而是信任體系的裂痕


哪裡來的推論?
是有很多警員竄改罰單嗎?
方便提供一些"真實"案例嗎? 不要只是開鍵盤地圖泡.
ace ventura

所以某個政黨有一人貪汙, 所有人都貪汙? 某個國家有一人是精神病+殺人犯, 就要懷疑全國都一個樣? 你是不是誤會甚麼叫 "一葉知秋"?

2025-10-11 12:36
williamwu1107

不是所有人都有問題,是還有很多未被發現的同樣問題(黑數)。不正常的制度,會引發一連串不正常的事件。秋天到了(惡劣制度環境),葉子就會紛紛掉落;反之亦然,落葉可能代表秋天到了。別偷換概念。

2025-10-11 13:00
先問,為什麼要把車開那麼快?誰錯在先?那張151公里沒拍清楚真是可惜...
Jonas7430

這什麼謬論?超速有錯,不代表警察可以違法偽造文書,他可以亂改別人數據,改天就會亂改你的東西再舉個例子誇張一點的,有一天你沒有超速但警察把你改成超速,罰你錢,然後我順便在這邊笑你違規有錯,你作何感想

2025-10-10 23:18
WTF! 執法者知法還犯法, 這不加重都沒道理了, 還可減緩?! 這說得過去嗎?!
宮 二 : " 世 間 所 有 的 相 遇 都 是 久 別 重 逢 "
剪你低小雞雞

知法犯法....只有唯一死刑~[真心不騙]

2025-10-11 8:50
ace ventura wrote:
henryl...(恕刪)


有一個人做絕對有第二個

測速的資料都能輕易更改,那平常那些超速11km的也可以合理懷疑有被篡改的可能

抱歉,當裁判自己都不公正時,沒人會相信這體制沒問題,就跟港片裡的警隊反貪部門一樣
henrylai21 wrote:
警察「竄改測速照片」...(恕刪)

真是無趣無知,現實中有太多太多把數據從149寫成151或從151寫成149的事實與需求,

當年Toyota、Mazda、Yamaha、Honda、Suzuki皆被發現竄改數據難道就黑到關門嗎。
真的只為了這次的衝動嗎?原來還有有更改時速的空間
cchcchcch wrote:
WTF! 執法者知法...(恕刪)



那也要看哪個分局的。這有上過課都知道。
刑法 216條。

自己查,就知道。合理的判決。

又是一篇廢文!



這樓主專發廢文!
DNS_Chung

[笑到噴淚]@buzzbee你這回文也是廢的。

2025-10-13 17:15
buzzbee

DNS_Chung [XD][XD][XD][XD][XD]

2025-10-15 8:45
吸吸洋 wrote:
先問,為什麼要把車開那麼快?誰錯在先?那張151公里沒拍清楚真是可惜...


反過來說為什麼把速限定這麼低
法規修到這麼嚴格
為什麼警政單位對於罰單會有kpi值???


科技執法區間測速,測速照相機的設置難道是用來對應kpi值???
fruits0800

路上不只有二輪&四輪,還有14輪的!

2025-10-10 23:45
駅前の熊

國一374.3公里, 有75個交流道, 時速110km去算, 2.7多分鐘就一個交流道, 請問速限還要設多少? 真以為拿了駕照和有台車就可以為所欲為?

2025-10-11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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