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影片的感覺,是拍攝車跨越車道時沒有注意後方來車,跨越車道後,又無故停下來(可能是因為後方來車按喇叭"嚇到"),這停下來的動作也可能讓後方來車覺得在挑釁導致後方來車更不爽。不過,逼車、丟物品,錯更大了,本來有理的變成無理,本來後方車舉發拍攝車43條搞不好會過(看警察心情),現在反變成拍攝車舉發(通過的機率幾乎100%,甚至還可以告刑事強制罪)。
Taiwan Nice wrote:看影片的感覺...(恕刪) 其實在台灣你不爽別人可以逼別人車因為在台灣逼車這條根本不會過你開到前面急煞一次根本不會怎樣除非是連續的才會上新聞被舉發台灣四輪至上不是開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