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檢舉者用43條危險駕...(恕刪) 路口號誌燈桿上有禁止迴轉標誌硬要一條條算的話,紅單應該是疊加才是1.危險駕駛 (迫使其他車輛急煞迴避)2.跨車道左轉/迴轉3.違規迴轉個人看法,參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