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駕駛說我沒有撞到他...

2025-09-25 12:40 發佈
這沒停車肯定妥妥的肇逃
是沒撞到
不過檢察官會認定二者有因果關係
先驗傷

後面
已經明顯落跑
打右燈往左切
肇逃的事自有當事人追究,我們先檢舉最後這條(未依規定使用燈光)。

好不好啊!
FileNet wrote:
肇逃的事自有當事人追...(恕刪)

算了吧
機車這樣切車道就有打燈?
這影片也順便證明了三寶機車確實像蟲子一樣有趨光性
惡人自惡人治
汽車駕駛看似故意的
機車可能沒有紀錄器,可以傳到各縣市交通隊的肇逃信箱
如果只是報案沒影像很可能汽車駕駛沒事變騎士自摔
------------------------------------------------
第 43 條
1.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2.汽車駕駛人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違反前項第五款情形,於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4.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pc8801 wrote:
這沒停車肯定妥妥的肇(恕刪)


其實我有個疑惑,假設兩者沒有碰撞,那前車一定會發現後面的機車摔車了嗎?不能完全沒注意到嗎?
該怎麼辦才好啊 wrote:
其實我有個疑惑,假設兩者沒有碰撞,那前車一定會發現後面的機車摔車了嗎?不能完全沒注意到嗎?

那就要看你後面有沒有長眼睛
就算你其實注意到, 而說沒注意到
那對方和檢調就必須去證明你不可能沒注意到
若有碰撞
就是證明你在車內一定有感覺(震動, 聲音)
若沒碰撞
就只能發生在前面, 正常情況下你一定會看到
發生在後面的話.....就......
不是隨便說你肇逃你就會是肇逃
法律上也是需要證據
沒有碰撞
自摔 就自己吞了吧
平衡感 這麼差
騎什麼 摩托車ㄋ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