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標題嚴重誤導 2024年5月2日上午9時28分,71歲張女駕駛休旅車沿南港區興中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南港路一段287巷2弄口時,她直接切西瓜式搶先左轉,與當時直行的60多歲詹姓男子騎乘機車發生碰撞。詹男倒地後傷勢嚴重,立即送往三軍總醫院急救,在住院1個月後出院。卻因身體狀況,詹男於同年8月8日再度入院,不幸於9月8日因肺炎併發敗血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騎士行經路口放慢速度,一輛白色休旅車切西瓜,兩車碰撞,機車倒地捲入車底,騎士的左腳卡在中間動彈不得,救護車趕抵現場將人送醫。事發就在台北市南港車站附近,去年五月張姓女駕駛開車,疑似在路口前提早左轉,跟詹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騎士左腿嚴重撕裂傷住院一個月,不過出院後3個月再度住院,最後因為肺炎以及其他併發症,不治身亡起訴一定要的。結果是告不告的成。但是有很大的機會 可以領200萬,或是強制險的20萬。七月半,要領200萬的真不少。我這畫面比樓主的還要清楚地還原現場。因為J大很少引用新聞。優點是01 鄉民自由發揮。看影片自己說故事。缺點是不會被新聞台。牽著走。吱吱吱。 兩百萬。所以01 鄉民,不要學我們這些人,還買第三人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