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7149 wrote:電腦分析百分之七十八是 有喝兩杯百分之二十是 台灣版阿甘正傳百分之五是 逃逸移工/通緝犯
a27149 wrote:電腦分析百分之七十八...(恕刪)
酒駕達0.25是公共危險三年以下,而且酒駕往往都是累犯,就算只達0.15的累犯也是要按次加罰9萬,累加到後面就變成天文數字了,而且還要吊照
但你以為通緝犯跟酒駕就都不上橋的?
這種無武裝的人肉逃跑在用槍時機裡面應該是不能開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