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新聞標題
新北違規臨停 開罰不同調 民眾霧煞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8962638
新北議員陳世軒說,以新莊、土城來說,提供汽車停在人行道的簡短影片即可舉發;板橋、新店須提供上下客、貨車佐證畫面,及完整的停等與駛離影像,不同行政區的警員有各自認定標準。這並非新北獨有現象,是全台各縣市都會面臨的問題,應全國統一標準,避免執法混亂。
舉例我看過的案例
桃園、南投、台南,影片刷過去或是簡單照片即可,
臨時停車在人行道或是在斑馬線,多數都能舉發臨停。
桃園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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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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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例子

新聞最後也說到
議員請警政署、交通部盡快統一標準,建立全國一致舉發條件

期待有一個確定的標準能在今年內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