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您對充盈國庫進行了貢獻~
cll2005 wrote:
這個檢舉應該不會過吧
如這樣能檢舉成功, 交警會有接不完的申訴
《國道公路警察局106年1月3日國道警交字第1050911072號函》
有關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下稱連貫車隊)定義:
「係指因匝道壅塞,回堵至主線車道,導致車速低於20公里/小時或靜止, 呈現走走停停、跟車連貫行駛之狀態」
也就是說當今天車速低於20公里/小時或靜止,明顯塞車的情況下,如果強行插隊連貫車陣,就屬於違規。
提早判斷不插隊
高速公路車速快,在出口匝道最常遇到插隊糾紛,呼籲駕駛如果要駛離高速公路之用路人應提早行駛外側車道,如發現外側車道已有車輛排隊,應提早變換至外側車道跟著車隊循序進入減速車道,如已通過等候車隊而無法順利變換車道進入車隊時,應續行至下一個交流道再依序駛離主線,切勿違規強行插隊,避免發生後車追撞、回堵,維護行車安全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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