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側撞夫妻,誰的錯???

誰的錯???
公車冷血?
夫妻未注意測邊來車?
前方路邊違停害夫妻閃車?
2025-08-19 20:01 發佈
小保羅155 wrote:
誰的錯???...(恕刪)


真混!!!

內容不符,退回

huang635555 wrote:
真混!!!內容不符,...(恕刪)



公車,水泥車,分不清楚。這樣上路很危險的

應該本身就沒駕駛執照。

樓主平常在哪出現。上下班。好讓01 鄉民避開。

選我正解。


小保羅155 wrote:
誰的錯???公車冷血...(恕刪)



公車側撞夫妻,誰的錯???

當然是小保羅155 全責任。
台灣沒有廢除死刑,刑場多在車流量多的道路,關在監獄的死刑犯反而平安到老。此例我覺得違停紅車是元凶,經過的機車都被迫閃入內側,當然容易與汽車碰撞。
是違停害的。
那白線看起來是15cm的路面邊線,若真的是路面邊線,紅色車就不是違停了。
所以這起事故,公車可能會有應注意、可注意而未注意的肇責(3成,因為機車是在前方,而機車往外騎的可能性是100%,而且以台灣部分駕駛的習慣是不會管後方來車,所以公車司機可以提前判斷),也可能是0肇責(若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對於公車駕駛而言是死角,那就不存在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了)。
機車應該是較大肇責方(7成甚至自己吞)。
不過,以台灣情理法的排序,加上傷者為大,公車業者應該有機會需要賠償(除了強制險之外,其他保險給付)。
那白線看起來是15cm的路面邊線,若真的是路面邊線則紅色車停的地方是路肩,不是違停。


所以這起事故,就目前看的到的影片,公車應該是負全部責任,因為影片看到的機車本來就騎在道路上,並非騎路肩然後往外騎。

但若有影片可以證明機車本來騎在路肩,之後遇到臨停車輛才往外騎,那公車司機可能會有應注意、可注意而未注意的肇責(3成,因為機車是在前方,而機車往外騎的可能性是100%,而且以台灣部分駕駛的習慣是不會管後方來車,所以公車司機可以提前判斷),也可能是0肇責(若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對於公車駕駛而言是死角,那就不存在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了),機車方就變成是較大肇責方(7成甚至自己吞)。
不過,以台灣情理法的排序,加上傷者為大,公車業者應該有機會需要賠償(除了強制險之外,其他保險給付)。
holyduck

同車道從後面撞上去不管怎麼想都不可能0肇責

2025-08-20 8:15
Taiwan Nice

內文有提~如果是從路肩騎出來就不是同車道,且若有影片可以證明是死角,那是可能0肇責的。

2025-08-20 12:28
原本就單純車禍 保險處理就算了
因為公車司機嘴邱
所以一定提告傷害到底
小保羅155 wrote:
誰的錯???公車冷血...(恕刪)


看完以後...所以那個「公車」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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