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如下
共有A、B、C三輛機車,我是C車
當時我們騎在同車道,而我的右前方有A、B兩輛車
A車看到號誌切為黃燈後立刻停於停止線
而B車直接撞上A車,B車撞上後往左橫倒在我的正前方,當下僅有一秒的反應時間,所以我就撞上了倒在地上的B車
除了我傷勢較重有送醫開刀和休養了一陣子之外A、B車皆無受傷,僅有車損
初判表上寫B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撞上A車,這邊A車與B車的部份就是B車全責無異意
但我的部份是寫無法分析肇因
現在還在申請鑑定中
B車與C車(我)的部分
B車一直覺得自己沒錯,都是我騎太快沒有煞住或閃過造成的,所以理賠的意願很低(B車只有強制險這部分就另外談了)
想請問大家
我這樣是否會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
肇責是否會比較高或是全責
我能否與B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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