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這種路口只要有行車糾紛,警察跟官員都是講要駕駛 "互相禮讓"。引導線在交通法規中並沒有法定效力,就只是建議的性質而已,連在引導線上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都沒有違規。反正交通部也一直沒打算修法把引導線列為法定的交通標線,我都當成是政府在路面上亂塗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