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得蠻嚴重,真可憐~ 雲林檢舉魔人「搞這爛招」2個月報369件違規!警局:罰單全撤銷雲林縣一名「檢舉魔人」2個月內在同路段檢舉369件違規案件,其中以「轉彎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居多,許多民眾收到罰單後提出申訴,經調查發現,該名「檢舉魔人」竟在公有電桿私設監視器,再擷取畫面檢舉,對此警局行文請交通部函示,並與轄區分局、監理站開會後,認定這些檢舉行為有違立法目的,並將這些罰單全數撤銷。News
rockliang wrote:病得蠻嚴重,真可憐~...(恕刪)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也中標了嗎⋯⋯🤣🙈我也被一個送外賣的垃圾檢舉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反正碰到這種憤世嫉俗的社會底層垃圾就當問候他全家大小一輩子倒楣就好通常也很靈驗真的就還是一樣社會底層 😂🙈
rockliang wrote:病得蠻嚴重,真可憐~...(恕刪) 怕檢舉也蠻可憐的,不過我檢舉有幾個方向1.我認為駕駛將會或可能會危害到我或他人安全下,我必檢舉。你開車都不管別人死活,一點錢應該也不在意。2.高速公路違規,我必檢舉,因為高速公路罰金較高,駕駛人比較痛,也比較有效,高效多了。表示你平時絕對就愛違規,一點錢應該也不會太在意。其實,我也是在救他,看看那些違規仔通常都身揹通緝每次新聞報導什麼未打方向燈、未戴安全帽、紅燈超出停等線,警察一攔查,違規還送通緝,多高效啊,害我都想考警察了然而現在交通檢舉已經沒有獎金,許多違規仔愛違規就算了,還活在撥接時代,痛罵檢舉人死愛錢? 腦要多用,既然檢舉沒獎金了,為什麼檢舉人還要做檢舉動作,書要多讀,建議違規仔去檢舉看看,你就知道是你太白目還是有人吃飽太閒更別提每次檢舉也不一定會立案,所以上述兩點,我必檢舉,效率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