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肇責算綠燈的駕駛?難道行人闖高速公路肇責也算用路人駕駛?行人等於吃了無敵星星,權利凌駕一切道路規則?是不是「未禮讓行人」無限上綱了?個人覺得禮讓行人是沒問題,但行人突然闖入對向綠燈車道,行人得負擔全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