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能證明對方的行為讓你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否則,雖然後車違規同車道(甚至假設後車是騎到非道路,15cm白線之外或水溝蓋上)右側硬鑽,但在法律上,隨便都會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肇責比例。然後更慘的是,機車通常會受傷,所以會以刑逼民。所以只要有肇責,就算雙方肇責是1(前方汽車):9(後方機車),最後賠償較多金額的,有可能是汽車這一方(排除特例,例如汽車是千萬起跳的豪車或跑車等)。而右側超車又很難舉發,這應該就是為什麼這問題一直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