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車抗議「出勤超重挨罰」與交通部達3共識:即起省道免過磅

拖吊車抗議「出勤超重挨罰」 與交通部達3共識:即起省道免過磅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不滿執行道路救援任務時,省道沒過磅就挨罰,近4年來收到上千張罰單,拖吊業者昨包圍並夜宿交通部,今(4日)擴大號召80到90輛拖吊車進駐交通部,交通部今也火速發文達成3共識,包括即日起省道拖吊任務免過磅、已開罰可提申訴依具體事實免罰等,拖吊業者預計中午後撤離交通部。

目前全台有2萬多輛拖吊車,依照現行法規,只要進行拖吊汽車任務,由於須裝載拖吊設備,常常一拖吊車輛就超重,導致一出任務可能就挨罰上萬元,甚至拖救任務須進入禁行大型車路段也頻挨罰,中華民國柴油車運輸總會昨(3日)起要連4天號召拖吊車包圍交通部。

業者也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國道、省道、快速道路均免過磅;第二,大貨車限制路段進入拖吊免罰;第三,撤銷所有紅單及申訴中的罰單,交通部昨派員協商,3訴求中拍板國道、省道、快速道路均免過磅等1共識。

抗議邁入第二天,包圍交通部拖吊車陣容擴大為80輛到90輛,交通部與中華民國柴油車運輸總會今也火速達成3共識,並發出公文,宣布即日起比照國道作法,拖吊車於執行拖吊任務過程中,免予過磅;相關拖吊任務已遭舉發尚未裁決案件,可依程序申訴,將依照免過磅原則,依具體事實予以免罰。

此外,交通部也將發文給各縣市政府和公路局,要求針對拖吊車協助相關機關進行拖救任務時,進入禁行大貨車路段遭舉發,有檢討改善課題,在檢討改善前,應針對實務路段管理先考量拖吊車輛協助業務必須進入執行任務的需要,提出相關配套處理,避免產生不合理反遭舉發處罰問題。

中華民國柴油車運輸總會理事長許宗玄表示,為執行拖救和拖吊任務,有車輛曾經一個任務就被開罰4張罰單,特別是東澳和頭城那邊的地方站最嚴重,近4年多來,整體累計拖吊車為了執行拖救任務就被舉發上千張罰單,罰單包括1萬多、3萬多或9萬元不等,但拖吊車為了執行任務要拖載車輛,甚至只有禁行大貨車路段一條路可以走,不得不進入卻收到罰單。

許宗玄指出,由於交通部與中華民國柴油車運輸總會今天已經達成3共識,總會今天也收到交通部出具公文,因此預估中午過後拖吊車就會撤離交通部,結束抗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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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交通部是吃硬不吃軟...
2025-06-04 13:09 發佈
交通部這幾年都是亂七八糟的貨色在主政

Bookwarm

看了好幾屆部長,感覺都是酬庸的位置。 舉例前交通部長林佳龍好了, 政治哲學博士, 無任何交通管理專長, 來管理台灣交通的規劃? 交通部長當完可以變成外交部長??

2025-06-04 15:43
stoak
stoak 樓主

Bookwarm 那念法律的先當金管會主委,再來國安會秘書長,現在變國防部長,你怎麻看[嘖]

2025-06-04 17:21
抗議就鬆綁,都不用討論,連地磅的作用都不知道,以後道路壓爛都沒罰金,修補又是用人民稅金補。只要選票,不要道路建設。只會選舉,不會治國。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89941


這種壓爛的馬路,全國都看的到啦,不就是超重車輛壓壞的。

我認知中的拖吊車,跟這次出勤超重挨罰的拖吊車是一樣的東西嗎?
剛剛看舊照片,拖救我轎車的拖吊車,總重6.8頓。轎車就算1.8頓好了,拖吊車+裝備會超過5頓嗎?
這很正常啊,你看每次那些職業駕駛聚眾跑去交通部抗議,哪次交通部沒龜縮的。
換成一般老百姓或是重機聚眾去交通部抗議,鳥都不鳥你。
auxo wrote:
剛剛看舊照片,拖救我轎車的拖吊車,總重6.8頓。轎車就算1.8頓好了,拖吊車+裝備會超過5頓嗎?

不知道, 每台拖吊車的核定總重不一定一樣
也要看搭載什麼樣的裝備
不過人家抗議也有道理
據其訴求, 國道不用磅, 省道和快速道路卻要磅
而且是自動磅自動超重就開單
這本身就差別待遇不合理, 拖吊車又不是能自己選擇要走哪
說不定收費那麼貴, 一部份是為了吸收那些不合理的罰單
這種事本來就該解決
但民不舉, 官不究
所以這次動作才會那麼快
相較之下機車、重機多次抗議行為
交通部一概選擇忽視
02933 wrote:
相較之下機車...(恕刪)

誰叫去抗議的2輪族都是特定玩家要糖吃
路權訴求對社會毫無貢獻
交通部當然擺最後處理

集會要有正當性
意即訴求內容要跟民生經濟有關
或是提升安全、保障勞工與民眾
或是提倡符合社會公益的法案

除非重機能夠代表營業車提正當訴求
例如外送平台、物流業、共享機車等
能夠觸及全國民眾的日常生活利益
那才叫做重要的事

歷代交通部長爛不爛事一回事
膝蓋想也知道
我如果是部長
我也只管重要的事
所以二輪上國道有很重要嗎
gray48816 wrote:
能夠觸及全國民眾的日常生活利益
那才叫做重要的事


什麼是能觸及全國民眾的日常生活利益...這類如此艱深的論點我是不懂,
我只知道我朋友小二原本曾經是全民大家的日常好朋友,
大家出門在外都很依賴小二的幫忙過得很快活,
某天因為政府覺得小二太功高震主,
又沒能力怎麼訓服小二,
所以就把小二的權益、優勢砍到殘缺,
然後還被限制這個不能做、那裡不行去...
變成一言一行雖完全合法但違規的奇特處境,
偶爾還會有些人扮成小二的樣子到處叫囂擾亂社會安寧,
執法機關其實也知道不是小二做的,
但每回找上小二開單,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反正小二去申訴也不會過,
因此時時刻刻緊盯小二找碴,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覺得小二就是個垃圾廢物,
小二生活過的困苦想爭取回原本有的權益,
但大家已經覺得小二跟大家各自日常生活無關,
連陳情信都還沒正式提出來,
就已經被酸民砲到裡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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