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重點:老翁兩兒中,其一花籃是「德業長昭」,緬懷父親在品德與事業上的成就,祝願其精神長存人間、世代傳頌。另名兒子則是「永遠勝利」輓詞。
樂色的後代,還是樂色!這種無德之人還「德業長昭」?撞死無辜的人還「永遠勝利」?
社會上關注的是被害人和家屬,能不能從余姓老翁的遺產中獲得合理的賠償,但一切都還在司法程序中還沒定案。
很多人主張罪不及妻兒,除非家屬已放棄全部的繼承權,否則誰是遺產最大的獲益者?誰對被害人和家屬負有賠償的義務?不就是家屬嘛!
在一切還沒有定論前,余姓老翁的兒子,一個在輓聯上寫「德業長昭」,一個寫「永遠勝利」,擺在靈堂上供人追悼和瞻仰,這是要噁心誰?讓被害人和家屬情何以堪?
有人說這是禮儀社處理的……,至少輓聯上的「德業長昭」、「永遠勝利」的題字,要經過家屬授意或同意,不是嗎?不然寫個「罪不可恕」看家屬會有什麼反應?
而老翁的滔天罪行,家屬會不清楚嗎?特別是「永遠勝利」這四個字,是一個正常家屬對亡者表達追悼之意的用詞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