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上星期三發生機車車禍,我是前車要右轉,有提早打方向燈,後車機車直接撞上我,那條是單車道。截圖裡明顯看到我已經打方向燈了,後車距離我大約還有兩個車身左右。我沒靠邊是因為那是個下坡路段,邊邊又是水泥路(如圖五圖六),我太靠近的話我就直接撞電線杆了。這樣的案例來說,肇責部分誰佔據多數?!雙方都只有基本的強制險。
這種內戰真的不好說法規是後車全責但是01法規是轉彎前汽車必須禮讓直行後機車這種轉彎前機車vs直行後機車的案例真的不好說只能等二輪幹部們出來解答了其他人都是多說多錯的只要有那麼一絲絲讓牠們不開心就芭比Q了這裡有類似的案例可參考
唬唬生瘋 wrote:我簡單隨便畫...(恕刪) 我是紅線要轉彎的方向,下坡路段,轉彎後直接分成兩條路,兩個紅色圈圈代表路燈還是電線杆,紫色部分是排水溝蓋。我就問,你要我怎麼靠邊?!那條路我騎了超過20年,從來從來都沒有被撞,因為那條路的設計就是這樣,那為什麼撞我的人可以不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