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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坦白的,三峽車禍你們會覺得意外嗎?

開車也開好幾年了

說實在的什麼奇怪的開法都看過,每1~2天就會遇到1個甚至更多

看著看著也就習慣了

難不成每遇到一個三寶就要追上去理論?

然後每天搞的心情很差?


其實要出車禍的機會真的太多太多了

只是通常三寶在狂暴狀態下剛好當下都運氣好沒其他人.....

真的阿

今天如果前面那個紅綠燈不是紅燈,是綠燈

那前面也不會一堆機車停在那、也不會有行人過馬路

狂暴狀態的三寶頂多就是飆過十字路口後撞到建築物自爆而已


完完全全不會意外

你如果說是在日本或德國,那才是真正的大新聞
2025-05-20 23: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三峽
不意外,以台灣人的尿性就是如此,便宜行事~
自己要多方便,絕不管別人的死活~

道路規劃從來都不統一,各做各的!
只要你敢違規,就罰你錢!
各取所需~

至於如何解決?沒救!交通部長~呵呵!一個比一個爛!
指差確認~請問是哪個差?插?叉?

所以2步路能走到的地方,堅決不當路人!路人比有交通工具危險~
XamRiA

查了一下就是那個"差",指差確認為一種確認的安全動作,廣泛用於不同範疇的事業,包括建造業、製造業及機電工程等等

2025-05-21 10:44
成成大

XamRiA 你可以查一下YT,花火羅/指差確認影片。利弊講的很詳細。

2025-05-21 11:32
peter4427 wrote:
開車也開好幾年了說實...(恕刪)


不是意外,他連越過中線對向來車,都閃過

他是鎖定那台黑色機車騎士而來,

因爲在前路口檔到他過彎,讓他襯到邊

但他自己沒有注意到自己車子停在機車方框待轉
Prada1024

認同, 除了閃過跨中線那台車, 撞擊前女老師機車偏中線, 他還知道靠左只撞那台機車. 右邊二台提供行車紀錄器的都沒他閃過. 如果真的是失控暴衝心臟有問題, 沒有辦法這麼精準的操控

2025-05-21 10:28
Taiwan Nice

警方說行車紀錄器錄到的車內聲音很正常(就放音樂而已),沒有聽到老翁失控的情緒性發言??其實,以這點當有沒有情緒失控,有點不當(證據力薄弱),有些人情緒失控不一定會幹譙出來,甚至不一定每次都一樣的反應

2025-05-23 7:59
我國的法律如果夠嚴苛
這老頭五年前衝撞人行道母嬰
就可以直接禁止他再開車了
那根本不會有昨天這個三峽死傷事件
問題是~我國的法律就是不嚴苛啊
回顧起來~藍綠都曾經立院過半
但根本沒有人要好好修法去處理這一塊
這是台灣人整體的墮落與悲哀
無解!
出門就是把自己武裝成警戒狀態
時時刻刻都要防止前後左右的車子衝過來
也只能這樣了
Shuuta

放心啦;部分貼心的民意代表會幫忙排除 (他們認為的) 嚴苛法律的~

2025-05-21 16:44
都市老狼

想太多了,光從違停淘汰不良駕駛,某工會跳出來一句影響生計,交通部就痿了。

2025-05-22 8:25
余男是蓄意殺人,他大腳油門在追殺前方的女騎士,因為該女騎士在左轉車道上停在余男前面,導致余男沒辦法180度迴轉回家。在左轉燈亮起後惡魔第一次轉彎時不小心擦撞安全島,他生氣了。可看到他倒車用力的撞了後車,可明顯看出他的殺意已經產生,所以隨即大腳油門去追殺這個女騎士。跟原本他要開的方向都不同了,他本來要180度回轉,變成往左前方去追殺人了
randycfa

選你正解, 當時垃圾老人心理就是這樣想

2025-05-22 15:12
Taiwan Nice

警方說行車紀錄器錄到的車內聲音很正常(就放音樂而已),沒有聽到老翁失控的情緒性發言??其實,以這點當有沒有情緒失控,有點不當(證據力薄弱),有些人情緒失控不一定會幹譙出來,甚至不一定每次都一樣的反應

2025-05-23 7:59
A辣愛怕跑 wrote:
我國的法律如果夠嚴苛
這老頭五年前衝撞人行道母嬰
就可以直接禁止他再開車了
那根本不會有昨天這個三峽死傷事件
問題是~我國的法律就是不嚴苛啊


驗車也是一樣不嚴苛 ! 看看坊間那些汽車代驗場 ....

我曾經看過一個很誇張的 , 就是我的前一台車 , 它的後牌照燈有問題 !
結果代驗場竟然土炮一個 LED 的臨時牌照燈用透明膠帶給它黏上去 , 讓它可以驗過 !
然後再撕下來 !

媽的勒 , 超厲害的 ~~
tina3987

過戶又不用驗車 除非停駛轉復駛才要驗車 或繳銷重新領牌才要 停駛都可以直接辦過戶了

2025-05-21 10:46
都市老狼

出廠超過10年的車,過戶也要臨時檢驗,除非3個月內驗過車。

2025-05-22 8:31
peter4427 wrote:
講坦白的,三峽車禍你們會覺得意外嗎?



我覺得意外, 已經前面就撞到了, 竟然沒停, 還一直撞,

開始撞到也許是不小心, 後面撞到就不能說是不小心了
意不意外是其次
重點是很快就會被遺忘掉了
每次發生重大事故
不到ㄧ個禮拜幾乎就不會出現了
週而復始樂此不疲啊
根本不意外
這種事早晚要發生
而且會越來越多
因為臺灣人不懂「預防勝於治療」

汽車意外險的費率為何不採終生記錄制度,違規越多保費越高,讓每個駕駛人尊重自己的駕照。

酒駕即使沒出事,被抓到嚴重點的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那無照駕駛為何就沒有公共危險問題???

有些可以刑事處分的行為,因為和交通工具連結,反而用交通法規的行政罰處理,立法、司法邏輯都有問題!

有歐、美、日高等人種的交通管理法規可以照抄不去做,反酸喜歡文明世界的話,何不移民!!

這種事以後只會多不會少,大家要有心理準備。
Albert 厄博特

這種事以後只會多不會少,大家要有心理準備。的確~台灣好日子沒了~

2025-05-21 9:14
重點是車子根本是7武器之首
肇事刑責超輕
真的是居家旅遊、殺人滅口必備好物
而這個老不死的剛好也知道這個好物
vivic224

以前是折凳,現在是交通工具

2025-05-21 9:50
羅素威斯布魯克

肇事刑責真的低,在台灣開車撞死人不但不用關,現在還可以當立法院長

2025-05-2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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