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個人都會變老,若只是老人就不可駕車也非常不實際,小弟以為若高齡駕車,法規應當要有所限制,目前的換照制度實際上也等於走個流程,若沒有深度評估意義不大....
小弟見解認為高齡駕車應該要有以下幾個要點:
1.高齡駕車必須要有保證人制度才能換照:消極來看,就是要有連帶保證人願意幫忙出事時一起賠償受害者,但積極意義在於藉由子女或親人來判斷高齡駕駛實際是否尚有能力駕車,若子女或親人不願意承擔,就無法換照...
2.建立"老頭樂"新車種制度:顧慮老人家因身體疾病,突然油門踩到底發生嚴重事故,或許應該規劃出例如時速低於30km/h以下的車種,且稍微能遮風避雨,只要原本有駕照,不用換證還可繼續買老頭樂來開,萬一有事故的嚴重性也會比較小,畢竟鄉下代步需求還是有,不是每個縣市都有捷運。
3.高齡駕照強制限制只能開有自動煞車車款:目前LV1、LV2輔助駕駛系統越來越普及,今天三峽的嚴重事故,如果是有AEB車款,或許傷害會小很多,但由於交通部尚未針對號稱有AEB功能的車輛進行官方認證,這種高齡附加限制AEB車種恐怕還是要看政府何時有心改善。
4.提升高齡駕駛的成本代價:主要就是換照時,第三責任險要針對高齡駕駛另收高額保險費,消極意義是確保受害者能得到充足的賠償,但積極意義是要讓高齡駕駛乾脆放棄駕車想法...
希望政府與立法院能早日針對高齡駕駛建立較完善預防事故的策略,否則這樣悲慘的家破人亡事件,很可能還會再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