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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院法官張軒豪,酒駕伏特加,酒測值達1.05毫克

根本沒聖人 法官還不是照樣酒駕
法律就是花瓶


法官身體有恙還喝伏特加酒駕 只能罰款?司法院人審會或討論免職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65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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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院法官張軒豪下班後飲用伏特加,接著竟開車外出,因左轉提前轉彎遭巡邏警員攔下,他的酒測值達1.05毫克。刑事部分被依不能安全駕駛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之定讞。法官評鑑委員會將張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職務法庭今開庭,司法院表示法評會建議「罰款」,但不排除另提交人審會審議,重則免職。

職務法庭原定3月19日宣判,但監察院3月4日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合議庭決定再開辯論,且也未料高院判決在3月19日也出爐。

張因身體有疾,曾兩度就醫手術,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有年接受治療時還常常請假,但他卻仍飲用烈酒伏特加;本次酒駕後,司法院2024年9月26日將他停職,停職期間領3萬多「半俸」,張稱「生活困頓」。監察院今年3月4日也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

張軒豪是司法官班第37期結業,1999年到宜蘭地院任職,擔任民事庭法官,兼辦宜蘭簡易庭。張2017年1月9日晚間6點多因開車遭違規闖紅燈的林姓騎士追撞,林和後座的乘客人車倒地,但張卻駕車離開,後來才又開車返回現場並坦承為車禍肇事人。高院2018年依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張4月徒刑,緩刑2年確定。

張去年8月19日晚間8點44分駕車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縣政二街交岔口,打算左轉,但還沒開到岔路中心,就搶快轉彎占用對向車道,遭宜蘭縣警宜蘭分局進士派出所巡邏警員攔下。因車內出濃濃酒味,張軒豪的酒測值遠遠超過0.25毫克標準。張稱喝了約150毫升、酒精濃度40%的伏特加,不過未說出是在何時、何地飲酒。宜蘭地檢署指張身為法官,知法犯法,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對他人及其家庭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依刑法第185-3條起訴。

高院審理後認為,第一審已審酌刑法第57條科刑的一切情狀,就張的犯行量刑,是合法行使量刑裁量權,並沒有違背罪刑相當原則和比例原則無悖,也無違法或不當,因此維持一審刑度。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行辯論程序,司法院代表認為若依法評會決議,司法院僅能遵照建議「罰款」,但張軒豪的刑事判決已定讞,是否符合法官法第42條「免職」要件,這必須由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不排除在職務法庭第一審懲戒後,再移送人審會。

張軒豪自認違失程度還不到適用法官法第42條的要件,其他請合議庭依法審酌。監察院代表則表示尊重合議庭判決。

※ 提醒您: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聖人論違規後,會怎說?
【聖人論】
●警察:警察也違規過,他們不是聖母,所以他們以後永遠不能執法。
●檢舉人:檢舉達人也違規過,不是聖人,憑什麼檢舉。
●結論:沒聖人沒聖母,任何人都不能檢舉、都不能執法。

2025-04-07 20:21 發佈
法官也是社會亂源之一 亂交保 亂緩刑 還酒駕 根本就是垃圾👎
法官應受最高道德規範
還用一般量刑來裁罰
這就叫做瀆職!
酒駕被停職還可以領半年的半薪
這就叫浪費公帑!
法院的封閉性比軍隊更古板
而且是個畸形的存在!
黃花大閨男

gogotaiwan 你講的這些都要吧。

2025-04-08 8:07
Rues you

立委我覺得要高道德規範,就像有經濟犯委員說到美國投資要給他們知道,那他到中國就可以偷偷去然後完全不用給人民知道??

2025-04-08 8:48
酒測值超過0.1開車騎車就會受影響了
超過0.3對距離感、速度感、空間感就會開始遲鈍
超過0.5除了上面徵狀,還會開始恍神、肢體不協調
超過0.7精神就會開始進入遊蕩狀態
超過1.0就會進入賢者時間 (隨時可能進入無反應狀態,甚至昏睡)

這法官超過1.0還敢開車,應該用三級謀殺罪起訴
看後續發展如何?如果只是罰款了事就有特權、官官相護之嫌,至少還要記大過、減薪。
gogotaiwan

特權?因為他是法官就要“超出法律規範給他特別加刑罰” 才叫做特權吧~

2025-04-08 7:58
直接免職比較好。
展現政府對酒駕零容忍的決心!
此例若成,即可召告全民,法官犯法與庶民同罪。
知法犯法,直接免職了.
這下你們知道那些"官" "委"們為什麼不修嚴,不重判吧
因為那一天自已犯了有可能會害到自已
酒駕零容忍,法官知法犯法,應從重量刑。
一堆恐龍法官!見識過一些,原本不錯的,但最後和財團掛勾,還當門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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