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9 條汽車駕駛人,應依下列規定使用方向燈:二、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依交通部109.11.16. 交路字第1090015201號函說明有使用方向燈就好轉彎前沒提前使用方向燈告知前後左右來車只能希望前後左右來車都會通靈或預知了.....(如果會通靈或預知 樂透應該能多中獎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