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法國一樣:法國超速30就扣照3年,超速超過 50 公里/小時 -
第二次違規,監禁3個月,扣6分,吊照3年,沒收車輛
。
https://www.securite-routiere.gouv.fr/reglementation-liee-aux-risques/reglementation-de-la-vitesse-au-volant
超速也可以比照丹麥:The Law of Insane Driving,超過限速 100% 以上,或實際速度超過 100 公里/小時,摩托車將被立即沒收,並在警方拍賣會上出售。出售車輛的收益/款項被當局扣留並存入丹麥國庫。平均每天有三輛車被沒收
。
https://www.femamotorcycling.eu/denmark-insane-riding/
denmark insane riding
在德國,德國鑽車縫跟超速罰的更重,也是超速40km/H就會吊扣1-3個月,但沒聽說會坐牢
。
https://www.westeurotrade.com.ua/zh/%E5%BE%B7%E5%9B%BD%E7%9A%84%E9%99%90%E9%80%9F%E5%92%8C%E7%BD%9A%E6%AC%BE%EF%BC%9A%E5%9C%A8%E5%BE%B7%E5%9B%BD%E5%A6%82%E4%BD%95%E6%94%AF%E4%BB%98%E7%BD%9A%E6%AC%BE%EF%BC%9F/
另外立法,快速道路/國道的禁止鑽車縫法規:
比照德國、法國、丹麥、捷克、芬蘭、...等,不允許穿車縫(Filtering through a traffic jam),
這也是台灣人最反對的地方,所以可以開放檢舉紅黃牌鑽車縫,可以解決,罰金比照危險駕駛。或直接吊銷駕照並吊扣牌照。
法國都為期5年的交通試驗。在此之前,並沒有真正的監管,但也是可以容忍的。由於交通試驗顯示交通事故增加了 12%,因此隨後決定禁止過濾。罰款135歐元並扣3分,並繼續實驗到2024,
現在法國實驗是21個路段,鑽車縫車速限速50而以(高速公路限速130下),而且只有最外面兩車道,實驗結果還沒出來,目前還是禁止,
為什麼在歐洲駕照這麼難考,鑽車縫還能增加12%交通事故?
建議台灣鑽車縫直接視同危險駕駛,直接吊銷駕照、吊扣拍照、罰金24000,或比照超速40公里,視為汽車還能鑽車縫?當德國、法國、丹麥、捷克、芬蘭、...政府都白癡?密度沒這麼高的都害怕鑽車縫了,在台灣還想100公里刷卡
德國更嚴格,然後只要前車感覺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能檢舉然後罰13000
想比照國外二輪上國道,當然考照&法規也要比照國外,
台灣這種考照方式還想上快速道路/國道,
想要100km鑽車縫的快感?
從超出世界標準的超速60,改回超速40就一堆人叫
禁止鑽車縫,超速50第二次就沒收車輛,比較實際,
台灣的路並不是世界最平最直最寬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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