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我的六千元 不禮讓行人罰單申訴抗告 撤銷成功了

接到罰單當下真的很生氣,印象裡從來沒有不禮讓行人,卻被後車檢舉不禮讓行人成功。
我的感覺是有些駕駛檢舉人並非真了解交通規則,他有圖像就檢舉,而檢核的員警不知道是專業不足或照單全收的心態,來者不拒,先開再說。
如果你認知你並未違規預備申訴,那麼充分了解現行禮讓行人法規內容與申訴流程就非常重要。

我抗告成功的理由是 我的車輛自接近行人穿越道路口前五公尺,平行路口,離開路口五公尺,離開路口十公尺後,這期間始終與該行人保持一個車道三根枕木紋的距離,依法未達告發標準,應予撤銷本罰單。

這個申訴案流程最初會先回到原開單派出所重新裁量,舉發機關同意撤銷,這案件就抗告成功了。

結論是 現在有許多交通違規是被檢舉的,若有疑義,先別急著繳罰單,去走申訴流程,為自己權益做爭取。如果證據確鑿,那就好好熟悉交通規則,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再犯了。
2025-01-14 20:11 發佈
我哩咧....這要很有心耶
申訴抗告費時曠日
要很有耐心才行啊
為你比個讚!
stoak

weipulee 哪個網站?有連結嗎?

2025-01-15 10:16
weipulee
weipulee 樓主

http://www.judge.taipei.gov.tw

2025-01-15 15:06
檢舉魔在偷笑了, 你那麼辛苦跑流程, 但他只是在電腦前剪剪片而已.
weipulee wrote:
車輛自接近行人穿越道路口前五公尺,平行路口,離開路口五公尺,離開路口十公尺後,這期間始終與該行人保持一個車道三根枕木紋的距離,依法未達告發標準,應予撤銷本罰單。

與該行人保持一個車道 三根枕木紋的距離,依法未達告發標準,應予撤銷本罰單
可以提誣告嗎 ??
或是 , 申訴警察濫權 !!
(未確切查明事實就開立罰單 , 申訴濫權)
我覺得如果最終罰單撤銷成功應該要扣該員警考績+限縮該檢舉魔人的檢舉權利
不然沒有違規卻被開單的守法民眾真的很衰小
weipulee wrote:
申訴案流程最初會先回到原開單派出所重新裁量

要原開單派出所承認錯誤, 除非你有鐵證如山, 不容易.
要上訴, 走行政訴訟就很麻煩.
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可整頓交通秩序, 但也常誤傷無辜.
hch2006 wrote:
檢舉魔在偷笑了, 你那麼辛苦跑流程, 但他只是在電腦前剪剪片而已.


開放民進檢舉其實就是在造成社會糾紛
政府應該取消才對
weipulee wrote:
接到罰單當下真的很生氣,印象裡從來沒有不禮讓行人,卻被後車檢舉不禮讓行人成功。
我的感覺是有些駕駛檢舉人並非真了解交通規則,他有圖像就檢舉,而檢核的員警不知道是專業不足或照單全收的心態,來者不拒,先開再說。
如果你認知你並未違規預備申訴,那麼充分了解現行禮讓行人法規內容與申訴流程就非常重要。

我抗告成功的理由是 我的車輛自接近行人穿越道路口前五公尺,平行路口,離開路口五公尺,離開路口十公尺後,這期間始終與該行人保持一個車道三根枕木紋的距離,依法未達告發標準,應予撤銷本罰單。

這個申訴案流程最初會先回到原開單派出所重新裁量,舉發機關同意撤銷,這案件就抗告成功了。

結論是 現在有許多交通違規是被檢舉的,若有疑義,先別急著繳罰單,去走申訴流程,為自己權益做爭取。如果證據確鑿,那就好好熟悉交通規則,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再犯了。


請支持在紅綠燈下廣設行人穿越鈕,同時取消屁護島,累積一定行人數量再開放通行
四週車道都淨空,等同於撥出一部份的交通時間給行人
行人過馬路有效率,左轉車有效率,右轉車也有效率
直行車更有效率

這才是完整的禮讓行人

weipulee
weipulee 樓主

非常認同我被檢舉的路口設有行人專用號誌,該行人其實就在停等紅燈並沒預備搶過。所以才會自始至終跟他保持一個車道三根枕木紋的距離。烏龍檢舉

2025-01-15 15:12
應該設立(修改) !!
" 行人專用 " 的燈號時相
有 "行人專用行走 " 的燈號 , 路口車輛全部停止
就沒有車輛要轉彎時去碰撞行人
小雞飯

大型路口或學區都有時段制的號誌人車分離,如果只是小馬路的就不需要了,最多行人早開就夠了,不要把台灣想的每條路都很大

2025-01-16 14:40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