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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汽車直接停在行人道穿越道,被回復「未檢附達三分鐘之佐證」

請教一下,汽車直接停在行人道穿越道,去檢舉被回復「未檢附達三分鐘之佐證」

是我選錯檢舉項目(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還是真的要錄影三分鐘當佐證?
如果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是真的佐證三分鐘,那麼車都能停在班馬線3分鐘內再開走,這樣也太扯吧,這邊連一秒都不能停吧,還給他三分鐘

PS.會檢舉是因為那台車停好幾次

檢舉汽車直接停在行人道穿越道,被回復「未檢附達三分鐘之佐證」
2025-01-10 15:17 發佈
車牌不用遮!

看是哪個單位哪位承辦,

向督導室申訴!


不然直接申訴市長信箱更快!
honnff
honnff 樓主

沒成案~所以車牌不敢秀~SORRY

2025-01-10 15:57
去年底剛好有檢舉一個類似的,附上相距三分鐘以上的照片二張就舉發了,在新北
june-sue

他不會說你手機時間不準嗎[不知][飛吻]

2025-01-13 18:11
kkaajjss

正解 不可能錄三分鐘 檔案太大 頭尾一定要有 最好中間兩分鐘也有畫面 照片也可

2025-01-16 9:18
每台車子開過去都可以拍下在斑馬線上的照片,所以才要求你提供不同時間拍下的照片證明他是停在斑馬線上面的,不要為難員警,規定就是這樣。

honnff
honnff 樓主

我是沒有要為難警察~是想請教大家~下次再遇到才知道怎麼做~其實我有附兩張照片間隔一分鐘(我在等紅燈時後啪)

2025-01-10 15:55
幽里

那可能目前的成立條件要兩張間隔三分鐘以上的照片,照片要有日期時間。現在警察也很難辦,依法取締也要面對社會壓力。

2025-01-10 16:05
建議當下直接打電話檢舉,要求派員警到場開罰,比較有效喔~
honnff
honnff 樓主

趕著回家顧小孩TAT

2025-01-10 15:57
若他停得夠久,直接請警察來比較有效。不讓檢舉的違規,請專人現場處理。
唬唬生瘋

警察來可能也只是驅離,不一定會開單

2025-01-10 16:46
貪譴

還會親切地鳴笛呼叫車主

2025-01-10 17:29
哪個縣市、分局?

1. 如果只有一張照片,照片喔,不會舉發
要兩張照片,一前一後,違停車壓斑馬線的證據要出來
新北市檢舉55條幾乎都會舉發。
目前新北市的 新莊、林口、海山,中和(90%)都會舉發。

2. 如果是影片,車後錄影至車前,
違停車壓斑馬線位置一定要清楚,(如下圖)
一個時間的影片,上述1的新北市分局檢舉55都會舉發。
一個影片不舉發55條的新北市分局,我目前遇到是三重分局。



如果用一個時間影片不舉發55條的分局,
務必就是三分鐘後在原地錄影一次,
如果該車還在,就是檢舉56條,(一定舉發)
如果該車駛離,就檢舉55條,(不舉發的分局,可能還是不舉發)

也就是檢舉55或是56都要用2個影片,時間間隔3分鐘來檢舉。(只能這樣試試)

你這件不舉發,
應該最大原因是沒有該車輪壓斑馬線的證據影像,所以不舉發。


以上參考。
你怕違規狗就不要檢舉

要拍照檢舉就車頭、車尾都要拍照

錄影的話20~30秒的影片送檢舉
honnff wrote:
請教一下,汽車直接停...(恕刪)

要有能夠超過3分鐘的證明
不然很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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