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限速50公里黃燈僅3秒瞬變紅燈,各位荷包要小心了!

限速50公里黃燈僅3秒瞬變紅燈,各位荷包要小心了

1. 本人數度駕車行經桃園龜山區長壽路與長峰路口時,發現黃燈變紅燈莫名的快速。曾再三叮嚀內人開車上下班時千萬要小心!

2. 沒想到今年真的被檢舉達人舉發闖紅燈。

3. 據違規照片顯示,本車右後方的機車亦因反應不及而闖紅燈(該機車可能亦被舉發!)。

4. 經申訴要求查核合理之黃燈秒數,桃園市交通局回復是設定"3秒"

5. 但本人實際現場按馬錶多次,僅2.9秒才去申訴!


本人在美國擁有2個州的駕照,在美國開車時黃燈變紅燈的秒數絕對足夠駕駛人正常反應。

現此路段限速50KM/HR,黃燈僅2.9秒瞬變紅燈老實說很難接受!但沒辦法只能乖乖繳2700元的罰款!




奉勸各位開車騎車盡量放慢,否則來不及反應吃上闖紅燈的罰單!

GOD BLESS US.


限速50公里黃燈僅3秒瞬變紅燈,各位荷包要小心了!限速50公里黃燈僅3秒瞬變紅燈,各位荷包要小心了!
2024-12-05 15:42 發佈
為什麼別人來的及?

尊夫人來不及?

還是尊夫人超速?

你這不是黃燈問題,

車子停止線前已經紅燈了,

很明顯的闖紅燈了。
Jerry Bird
Jerry Bird 樓主

我當初提出申訴時現場實際按馬錶(iphone)是2.9秒,不知是否已經調整就不得而知

2024-12-06 9:45
Jerry Bird
Jerry Bird 樓主

回Sunland:我在隔壁 - 北峰路與自強北路小巷口量到的是3.84秒

2024-12-06 10:04
Jerry Bird wrote:
限速50公里...(恕刪)


你有沒有發現

闖紅燈不只是你

Jerry Bird
Jerry Bird 樓主

現場按馬錶僅2.9秒,右後方的機車也是反應不及

2024-12-05 17:31
多0.1秒你就停的住了喔?

沒想停就說啦

不是反應不及 是根本不想剎車
陳阿瓜~

要不是反應慢半拍,就是沒想完全煞停,況且左下圖可以看出,樓主是揚長而去,而不是越線煞停在停止線之後,可見沒有想要煞停的意圖

2024-12-06 10:04
sunland

樓主說停得住我就信他,不過照片確實顯示樓主沒停,所以我無法解釋為什麼

2024-12-06 10:36
Jerry Bird wrote:
限速50公里...(恕刪)


剛剛停在路邊,剛好有紅綠燈

這邊大概也是三秒

這邊是台南

你可能開太快

我老婆常常抱怨我

煞車很急

Jerry Bird
Jerry Bird 樓主

黃燈秒數必須與該道路的速限有關!

2024-12-05 21:00
我每天通勤這條路
這路口每天都有人闖紅燈
不管是上班還是下班時段都是這樣
跟前面一些的光峰路口
路邊整排臨停車(買便當)
導致這整條都是車禍熱點

然後圖中左邊的164巷
常常有老人逆向騎車出來
有一次差點就撞到了
Jerry Bird
Jerry Bird 樓主

正確,這附近的路口的確車禍熱點。

2024-12-06 9:02
我比較想看2個州的駕照
huang635555

是不是想說什麼[笑到噴淚]

2024-12-05 23:23
Jerry Bird
Jerry Bird 樓主

如#11樓說明

2024-12-06 10:00
號誌之燈號變換規定如下:
  一、行車管制號誌之黃色燈號時間依下表之規定:

行車速限(公里/小時) 黃燈時間(秒)
50以下 3
51-60 4
61以上 5


糾結在黃燈秒數沒有意義,黃燈秒數不是強制規定,有看到條文中砂鍋大的這個字嗎?

看罰單照片,車輛看到紅燈完全沒有要停車的念頭,罰的好。
Jerry Bird
Jerry Bird 樓主

有看到第三煞車燈亮起嗎? 3秒的反應時間在50公里/小時的路段,如果剛好在臨界點位置希望您每次的反應夠快來得及煞住!

2024-12-06 9:59


看得出來樓主一收到罰單時,氣到把罰單整張都撕裂了,只差沒有休妻!

一看到黃燈,不管怎樣就要準備停下來,不要有賭賭看的想法,結果變成紅燈硬是要闖過去,罰單就來了!
Jerry Bird
Jerry Bird 樓主

是夾在桌墊下不小心被撕破!我老婆開車非常小心的,他會被開闖紅燈我也是極意外!所以才現場去看看黃燈是否真的很短

2024-12-06 9:51
看照片當時車速也不會多快,如果時速50在離機車停等區40.2公尺前即已黃燈,2.9秒後到機車停等區前已紅燈,依google map停等區到停止線6.8公尺,加起來在路口前47公尺時即已黃燈,感覺不太像瞬間變紅燈
就算多0.1秒的黃燈也只多前進1.4公尺,離停止線還有5.4公尺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圓形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燈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而圓形紅燈則是表示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也就是說,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號誌轉換,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儘速通過;如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

我不是聖人,有時看黃燈也會衝過去,但要衝就要有被罰的心理準備,不管是民眾檢舉,科技執法,闖紅燈照相,當場被警察攔停都有可能
Jerry Bird
Jerry Bird 樓主

剛好行駛在"臨界點"變燈,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拍照踩雷右後方的機車一樣反應不及!

2024-12-06 9:54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