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颱風來臨全台放颱風假當天
汽車停在家裡車庫(ㄇ字型 半露天 沒鐵捲門)
被對面鄰居家附近放的材料門板(未固定)
吹過來打到車子後保桿在穿出去造成 後保桿破裂跟下蓋板受損
當天發現,剛好對方在家馬上跟他說(也有報警)
對方表示會賠償,並將那塊門板收回
車子才剛牽不到兩個月,回原廠估價要一萬五
提供估價單給對方看,對方推托那個門板是「前屋主」留下的,放在屋子周遭很久了也沒出事
不知道這次颱風這麼扯
後續對方要求我配合至對方朋友維修廠去估價
但我不同意,因為是新車,必需給原廠處理
對方後來答應分兩期賠償
原先談定為11/1、12/1分兩筆賠償(有錄音)
在11/2遲遲沒等到賠償打電話提醒
對方又再延期到11/10
為了保障雙方權益,我擬定合約書要與對方簽約,請對方保證在期限內賠償
但對方怎樣都不肯簽名,僅有口頭承諾(員警與長輩可作證)
每次要求對方簽名
對方就激動說出:直接上法院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拿回賠償金?
(手上有照片、錄音、對話紀錄、員警證人)
若我要提告大約會花到多少錢?
這些錢是否在我勝訴後請對方一併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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