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的影片,斑馬線旁是有設置自行車道的,自行車可騎行。只能說他沒騎在線內,但不改變結果。
斑馬線橘紅色才是自行車專用道 ....如果是行人也被攆斃了
轉彎前也不用長眼 看那麼多轉彎車撞直行車的新聞就知道 想轉就轉
人掛掉的話不和解基本上會加重刑期,刑期落在1年多
最好是0肇責
junsport1983 wrote:晚上+下雨後+超黑隔...(恕刪)
他是騎在行人穿越道上,而不是騎在紅色的自行車專用道,所以也有違規的嫌疑!斑馬線上依規定要下來牽車通過!至於有沒有肇責?就要鑑定了,不了解!
依肇責分配。
都用屁眼在開車
Motor123 wrote:自行車也違規...(恕刪)
旁邊而已 如果照騎 一樣被這兩台廢物攆過, 距離更近 可能直接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