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陜西路 漢口路三段
2024.09.09
更新 台中第二分局開出罰單

第二分局呼籲所有駕駛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未禮讓行人不僅違法,還威脅行人生命安全。駕駛人應時刻保持警覺,行經路口減速並主動禮讓行人。每一次的禮讓,都是對生命的尊重,也是維護道路安全的基本責任。
第二分局表示,將加強對所屬員警的交通安全教育,強調駕車接近路口時應謹守「慢看停」原則:「慢」:接近路口減速;「看」:注意路況及人車動態;「停」:必要時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者,將面臨新臺幣1200至6000元罰鍰。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也規定,駕駛人無論有無交通指揮或號誌,皆應讓行人及視覺障礙者優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