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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警察「停紅線」買綠豆沙 ,被開罰、懲處? 本人不以為然。支持警察申訴

宜蘭「停紅線」買綠豆沙 ,被開罰、懲處? 本人不以為然
警察為什麼要被懲處開單?
支持警察申訴,平常警察就是這樣對待民眾不是嗎?
鳴笛 鳴笛 ,沒滿3分鐘勸導。
影片網址FB 備份
https://www.facebook.com/FockTaiwanTraffic/videos/1019628276307721

影片網址原始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64979104048375/posts/1592730551273219/

前腳才抓違停!宜蘭警下秒「停紅線」買綠豆沙 遭開罰懲戒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198258

宜蘭警察「停紅線」買綠豆沙 ,被開罰、懲處? 本人不以為然。支持警察申訴
宜蘭縣羅東警分局2名男性警員今天下午2時許駛經羅東林業園區一帶,勸離違停在北門綠豆沙紅線的車輛後,竟也違規停在紅線,下車買綠豆沙外帶,被民眾拍下過程PO網爆料。羅東分局回應,該警員違停屬實,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規定從重議處

平常民眾檢舉就是3個要件
有滿3分鐘嗎?
有妨礙通行嗎?
有上車、下車畫面嗎?


依據交通部112年8月9日交路字第11200233351號函暨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辦理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下稱裁罰細則)第12條第1項規定,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55條違反臨時停車規定之情形時,若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者,系得施以勸導(民眾檢舉案得不書面勸導),免予舉發;綜上,民眾提供影片檢舉案件,須有客觀上妨礙通行之事實,包含導致車道縮減、致車道上車輛有遶越之情事方符合舉發要件,影像若未妨礙通行,則須另舉證該車非屬上下客貨(例長時間停放、車輛熄火且駕駛不在車上、計程車幼童專車及小貨車等類似功能車種以外、影像可辨識顯非上下客貨等),方可舉發。


根據上述微罪函,影片很顯然
1.沒有妨礙通行。(旁邊汽車明顯過得去、可通行)
2.只有副駕駛上車畫面沒有下車畫面。(且沒拍到駕駛人上下車畫面)
3.只有1小段影片幾秒,未證明滿3分鐘。(無法證明臨停? 還是停車? 不明確,怎能開違停?)
綜上所述,警車該行為可勸導,但分局執意要開單,顯然不妥。

自己人違規證據不足
直接就開單了啊?
執法標準何在?
未來執法如何信服民眾?
公權力如何行使?


強力支持宜蘭警察申訴

強力支持宜蘭警察申訴

強力支持宜蘭警察申訴
2024-09-01 9:41 發佈
網友提到 民眾檢舉百般刁難
警察違規為了面子從重懲處?
台灣交通根本笑話阿
A辣愛怕跑

汽車要不就行駛中~要不就停車中~逆向停車不成立的話~那就是逆向行駛~警察如果不開罰逆向停車~那就必須開罰逆向行駛~都不開罰的話~就是失職了

2024-09-01 10:42
本文反諷嗎?
A辣愛怕跑

反諷文無誤~~平常要檢舉紅線違停.本來難度就很高了~這回警察嚴辦自己人~大家知道即可~我認為不需要特意發文反諷~~不過~樓主高興就好~我倒是平心看待~~不會酸樓主~但也不會鼓勵樓主

2024-09-01 10:47
llyujen

法治國要有清楚的法規標準,不能遇到高官就一個標準、遇到基層公務員就另一個標準、遇到民眾又是一個標準

2024-09-01 22:28
你說的三分鐘是黃線

那個主要不是違停


而是上班中開小差去買涼的

除非哪位員警是有配警車可以下班把警車開回家當私車用的
GuleGule

上班去買飲料沒差啊 但是紅線違停不行 又不是執行公務 帶頭違法亂停車該懲處就懲處

2024-09-02 11:52
knift

一個小路人 也許是您個的對自我要求甚嚴吧,但我是覺得「上班喝水」、「上班喝飲料」好像也沒什麼不同,抱歉,小弟律己沒那麼嚴。

2024-09-02 13:46
pc8801 wrote:
你說的三分鐘是黃線

那個主要不是違停

而是上班中開小差去買涼的

除非哪位員警是有配警車可以下班把警車開回家當私車用的


不是黃線
而是檢舉停車或臨停標準
去年8月左右就開始變得很嚴苛
你自己有在檢舉的話應該很清楚
pc8801

黃線才有不熄火並待在駕駛位上保持隨時可以駛離的狀態,並不得超過三分鐘的規定,紅線是一律禁止,停了就違規,當然如果以勸導為先的說法就再說,規定也沒說不能直接開罰單.

2024-09-01 10:15
pc8801

而且你看那線是10公分的分道線還是15公分的邊線?當然全台幾乎都亂畫就是

2024-09-01 10:21
Congress wrote:
本文反諷嗎?


反諷文無誤~~平常要檢舉紅線違停.本來難度就很高了~這回警察嚴辦自己人~大家知道即可~我認為不需要特意發文反諷~~不過~樓主高興就好~我倒是平心看待~~不會酸樓主~但也不會鼓勵樓主
檢舉魔人愛找碴

推理性看待,不刻意放大鏡檢視硬要為酸而酸。五分奉上

2024-09-01 11:31
諸葛小花

推理性看待,不刻意放大鏡檢視硬要為酸而酸。五分奉上

2024-09-01 22:52
樓主如果覺得這件事情有爭議
其實我倒覺得~樓主可以依樣畫葫蘆~來玩弄警察
自家轎車~同樣地點~同樣的行為~同樣的派自己人錄影
然後檢舉自己人
來看看警察是否會開單
那麼~警察不論是開單~或是不開單~警察都是打臉自己~這下就好玩了
因為如果警察比照這個事件開單~那麼開單所依據的成案要件.就不相符合了
(3個要件
有滿3分鐘嗎?
有妨礙通行嗎?
有上車、下車畫面嗎?)
如果警察不開單~那就打臉這次的事件了
所以~如果樓主依樣畫葫蘆~檢舉自己~那結果就非常有趣了
葉梓楓

依樣畫葫蘆5

2024-09-01 11:18
諸葛小花

依樣畫葫蘆5

2024-09-01 22:52
這個事件還有另一個面向可以探討
如樓主所說的
平常民眾檢舉~警察審核很嚴苛
但警察自己違規被人檢舉~警察火速嚴辦
那可能象徵的是
警察要塑造 寬以待人(違規人) 嚴以律己 的親民好形象
那麼 被認定違規的警察 要不要提出申訴
我認為 樓主大可不必擔憂
或許 他們內部有"銷單"的機制
那麼~做出檢舉成案開罰..只是要讓大眾知道~我們對自己人違規.是不手軟的
那實際上如何~只有內部人才知道
葉梓楓

分析的有道理~推五頂

2024-09-01 11:39
諸葛小花

分析的有道理~推五頂

2024-09-01 22:52
同意
憑什麼民眾臨停、違停都開放,單單嚴格要求警察?員警也是台灣人民,標準應該一致
拍照投訴的那位你說說看,你怎麼買綠豆沙的?
為了提高『見警率』,我是很支持警察,

出勤時,順便購物、吸菸、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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