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dcfnja wrote:部份學長使用再生胎省錢又愛超重,不意外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1條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之大型車,其使用之輪胎,應依下列規定:一、遊覽車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翻修輪胎。二、前款以外之大型車,其轉向軸之車輪,不得使用翻修輪胎;非轉向軸之車輪,使用翻修輪胎者,應使用經經濟部驗證合格之翻修輪胎。相關行政命令規定轉向輪禁止使用再生胎出事的砂石車總共有14個輪子,只有2個是禁止用再生胎,有12個可以用再生胎,罰單比2顆輪胎的差價更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