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公布的道交處罰條例,56條1項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的罰鍰(汽車)是600~1200元,為何收到的發單是罰900元? 打去裁決所詢問,得到的答案是他們電腦中的資料是汽車處罰900~1200元,機車處罰600~900元,請問是否法規有修正?我怎麼都查不到有900~1200元的法條?
miccha wrote:
我怎麼都查不到有900~1200元的法條?...(恕刪)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附件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2.11.24 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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