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ma Chao wrote:這樣還違規不明確嗎,到底怎樣才叫明確?搞不太懂... 中和警方回覆不意外,這種不舉發我都直接轉寄督察室,後續會有員警回電認錯,(我會加註連超兩台車如果這樣不違規,代表以後我就可以這樣逆向,因為警察認證)事實明確"不舉發"我常懷疑是檢舉到警察相關人員才敢這樣,但是轉到督察室就不能護短了....
如果樓主有後行車記錄器,並且拍到那台車在該路段一開始就行駛在對向車道,這樣舉發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的機會就高很多。建議樓主在檢舉別人的時候可以換位思考,如果你是被檢舉的人會用什麼理由申訴,這樣或許就能理解警察不開單的原因
Duma Chao wrote:這樣還違規不明確嗎,...(恕刪) 因為是單黃線所以可以左側超車從影片看右側也的確有車輛(拍攝車輛)且他在雙黃線之前黃網格線處就已左轉所以,僅以影片內容來看,還未構成逆向行駛除非你有後鏡頭,有拍到他一路都逆向(逆向左側超車不得超過2輛車輛以上)就可以檢舉他「違規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