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凡諾斯 wrote:合理懷疑當初他們卸車時「車頭重重摔下」造成的一開始從拖吊場開出來還沒有這樣 車頭行車記錄器是前檔玻璃裡面吧而且是過了兩天才斷我覺得可能性非常低不管是因為拖吊損壞或是要求索賠都不太可能
個人覺得求償的機率渺茫。法律講求的是證據,在無罪推定原則下,被告不用自證無罪的,而上面有網友已經提到"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你提出的證據需要非常明確,才能"成立"提出求償的告訴(你沒有很明確的證據提出告訴,有時候根本不會成立),提告成立之後還不一定勝訴。尤其你在內文提到"合理懷疑"認為是拖吊場的問題,以你的內文來看,並無法有效證明是拖吊場的責任,建議可以請拖吊場提出錄影內容,也許可以確認是否在廠內有被"重重摔下"過。伊凡諾斯 wrote:上禮拜五因為逆向停車被拖吊總共繳了1800元然後就停在可以停的路邊兩天結果剛剛去牽車時發現車頭的行車記錄器斷掉了合理懷疑當初他們卸車時「車頭重重摔下」造成的一開始從拖吊場開出來還沒有這樣但曬了兩天太陽就斷了請問這個情形能夠向政府的拖吊場索賠嗎?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