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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的檢舉達人有福了!

桃園的檢舉達人有福了!

桃園的檢舉達人有福了!


人行環境:指市區道路路權範圍內之人行道,以及建築基地內之退縮地及騎樓。

所以現行所有存在桃園的透天前面退縮地都跟騎樓一樣,不可以停車。
2024-05-08 18: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桃園 檢舉達人
往事pass wrote:
人行環境:指市區道路路權範圍內之人行道,以及建築基地內之退縮地及騎樓。

所以現行所有存在桃園的透天前面退縮地都跟騎樓一樣,不可以停車。

這我覺得也是很有的吵,

法定空地跟私設通路警察分得清楚嗎?

法定騎樓跟私設騎樓警察分得清楚嗎?
會違規的就是任性妄為,即使邊線有足夠位置停車也能壓邊線。

昨天拉買菜車遇到這種壓線的臨停,行人被迫與車爭道

,後來乾脆提起買菜車重砸地上,側身過盆栽。

先天行人專用道設計問題不良,加上用路人任意違停,到哪裡都影響行人的路權。
樓主貼出的內容,
對行人來說是正面的,
但是對照樓主的標題,
桃園的檢舉達人有福了!
卻是滿滿的諷刺
樓主應該是很年輕還沒有成家,
所以才會用這方式表達

我看過年輕媽媽推嬰兒車經過大型醫院前的人行道,
因為人行道上停滿機車,
剩下的人行道寬度難以讓嬰兒車通過,
正好當天我去看診目擊這情況,
只能打110通報警察處理,
我離開醫院前,
二位年輕警察還在照相跟開立逕行告發通知單,
人行道上違停超過30部以上機車,
也難怪警察執法做不完,
如果樓主已經有家庭跟小孩,
應該不會把這些與自己家人切身相關的交通問題,
講得這麼冷漠事不關己
call_uncle

[打我啊][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05-14 21:59
一個國家的交通政策,

本來就是以大眾運輸&行人為主,

自駕車輛只是分一杯羹而已。
騎樓停汽車是真的很煩
像桃園區秀山路就兩線道而已
兩旁的住戶汽車都插騎樓
偏偏騎樓深度又不夠,汽車後輪外整個都超出白線
汽車通行要閃,行人更不用說整個快走到中線
桃園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提到退縮地跟法定空地,都該屬於行人通行,所以請檢舉達人們,用力的檢舉停在法定空地的車子吧。

除非該處退縮超過8公尺,其中3.5公尺為法定空地,另外4.5公尺為私人空地(可停車)。而車輛是不可以停在靠馬路邊的3.5公尺(其中2公尺為人行步道)的法定空地上面的!!

所以現行看到的所有桃園透天建物僅退縮4公尺,在該處停車是違停在人行步道上的!!


退縮建築規定與停車空間劃設標準:
(一)計畫內各使用分區臨接計畫道路未達十五公尺者,至少退縮 3.5 公尺建築,臨接十五公尺(含)以上者,至少退縮四公尺建築,公共設施及公用事業用地,均應退縮四公尺以上建築,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該退縮部分應自計畫道路境界線留設二公尺寬之人行步道,其餘部分應植栽綠化。但基地情形特特經提桃園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同意者,從其規定。
發文前都不先確認一下資訊的時間點
真的不要再用撥接上網
dighame wrote:
騎樓停汽車是真的很煩...(恕刪)

這種亂停真的很惡劣,很容易導致後方出車禍






桃園縣90年的規定,
與106年改制後的規定,
退縮地(屬於法定空地的部分)是要給行人通行。

長期的違規已經讓某些人積非成是,撥接上網,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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