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圖車道分隔線不是雙白線或左實右需的雙白線,所以不符合轉彎專用道的定義,直行車佔用直行不會被罰第48條1項7款,「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第188條,左轉專用道定義為:指向線,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