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沒兩段,竟然比堆高機上路嚴重,警察被看不起是剛好而已。

網路流傳這張圖
機車沒兩段,竟然比堆高機上路嚴重,警察被看不起是剛好而已。

寫著台中市交大,取締違規的評分表
赫然發現
機車沒兩段(600)、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600)
竟然在裏頭,而且給予核定分數3分超高

常見的堆高機上路(3000)、汽車併排停車(2400)
方向燈(1200)、違規超車(1200)
遮蔽車牌(4800)

容易造成車禍或故意為之的項目
竟然沒列在表格裡
令人毛骨悚然阿...

機車沒兩段,竟然比堆高機上路嚴重,警察被看不起是剛好而已。
就有網友提問
機車沒兩段VS堆高機上路
哪一個嚴重?
你親眼看過警察開堆高機罰單?
還是看過警察開機車沒兩段?
用點邏輯思考就知道



2025年交通違規完整教學
今年度的法規更新、文章更新、所有統整,都會在此更新
(以下若有更新,將用藍字表示最近更新日期_)
提醒超級長文,可以滑動至你想了解的部分,去詳細查閱。
要閱讀下面文章前要先了解3個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再來以下會分十四個部分來講述
常見問題、微型電動二輪車、動態、靜態、公路局、消防相關、環保相關、衛生相關、
行車紀錄器、剪片軟體、改管噪音車、路霸道路障礙、名詞解釋定義、很玄不知道

圖表下方有重點解釋,會附帶站內、站外連結、案例、法條、紅單等等等。
文章最後有提供PDF下載、PNG下載、EXCEL下載
我是希望2025不要再修法,每次做表格、重新了解執法程序、法規定義很麻煩
以下所稱不能檢舉

指民眾雖然不能檢舉,但是還是能報警,要報警賦予警察依法執行勤務的行為、報案立案、成案的動作,所以報案、打110,上述的動作非常重要,不要讓警察有藉口說,未接獲民眾報案


一、常見問題
 1.紅線(不能檢舉)
  紅線,早在111年4月30日施行當初就限縮絕大多數的民眾違規項目
 2.黃線(不能檢舉)
  同上已限縮不能檢舉,早7-晚8不能停車,只可臨停,可報警
 3.靜態違停(常見不能檢舉項目)
  車道、路口、轉彎處、消防栓..........其餘靜態部分後面詳述
 4.民眾檢舉警察也能勸導
  處理細則第12條第六項
  前五項規定,於舉發本條例第七條之一民眾檢舉案件時,準用之。
 5.路口沒斑馬線也要讓行人 且可檢舉
  路口沒斑馬線也要讓行人,站內案例傳送,有圖有紅單
 6.引導線
  (1)守法有高機率被撞,守法轉彎請注意風險,站內討論文章傳送
  (2)路口的引導線(虛線),是不是車道? 解答:不是,變換也不用方向燈
 7.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可檢舉)
  可檢舉,但是沒看過真實紅單,45-1-10站外法條補充
 8.不減速慢行(可檢舉)
  有人檢舉過但很難判定,沒實際看到紅單。44-1-2站外法條補充
 9.簡訊報案
  重點每個縣市的檢舉專線不一樣26萬瀏覽的站內教學傳送
 10.最高可罰多少,新聞通稱開罰範圍
  新聞上警察說的範圍,其實是有一個基準表,不是由警察決定開多少。
  有一個東西叫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附檔:有PDF)
  金額範圍是車種、違規項目、過期,所組成的一個範圍
 11.檢舉網站壞掉怎辦? 同12說明
  去高雄的檢舉網站,地址有其他可填寫,站內教學文章傳送(日後補充)
  高雄壞掉再去桃園,注意系統可能會自動擋掉,要額外去電要求依法作為。
 12.該地點不知道向誰送? 同11說明
  依法警察要幫你移轉,不用管向誰送,警察不送,你就送警察地檢署告發圖利罪
  (1)【處罰機關是警察】處理細則第7條
  (2)【移請該管機關處理】處理細則第21條
  (3)【應即填用移轉】處理細則32條
 13.什麼行為可以勸導?
  勸導在細則弟12條 有空補充
  不屬於勸導,警察就沒有裁量於地,依法就是要舉發,未舉發就是涉嫌圖利。
  無牌車違停不作為,警察被起訴圖利罪,站內文章
 14.檢舉地點確認
  最精準就是用經緯度,站內教學文傳送
 15.人行道確認
  人行道查詢,站內教學文傳送
 16.報警不開單警察涉及行為
  報警→錄影→求證→地檢署告發→圖利罪
  (1)無牌車違停不作為,警察被起訴圖利罪,站內文章
  (2)台中白單轉紅單,圖利、貪汙,19名員警遭起訴,站內文章
  (3)台中白單第二波起訴,站外新聞文章
 17.公園違規停車
  公園多數不是警察權責,是公園自治管理條例,要看各縣市單位
  (1)台中建設局權責單位,建設局曾開罰單,站外傳送新聞
  (2)桃園市楊梅區公所公園管理課違規停車的罰單,站外傳送新聞
  (3)新北還是台北 有些是警察
 18.被狗追 狗追人
  可以去派出所報案,警察不受理就打110投訴,站內教學2篇如下
  (1)騎車被鄰居養的動物嚇到,可報警檢舉喔!! 最高可處1.2萬元!!
  (2)檢舉狗:追人、咬人、嚇人之方式,歡迎分享此文。 高達 5.9萬瀏覽
 19.警察違規可檢舉嗎?
  (1)可以檢舉,只要沒有鳴笛、閃燈,警察的動態違規,
  只要是7-1條可檢舉範圍都能檢舉。靜態好像不能站內教學文章傳送
  (2)警察被檢舉案例,站外傳送警察被檢舉行駛槽化線
 20.黃網線,停讓行人有違規嗎?
  停在黃網,沒停讓行人,沒有 站內教學傳送 等補充
 21.黃網線,臨時停車可檢舉嗎?
  可以 有分靜態 動態 站內教學文章 等待補充
 22.報案是否涉及社維法
  沒有,只要真實報案不謊報,沒此問題。先前有桃園網友報案,被回傳違反社維法,
  事後證明是誤傳,烏龍事件,當初事件站內文章傳送

  可送第43條,在車道中暫停。站內案例傳送

 23.機械車違規可檢舉
  違規行駛國道,站內檢舉成功案例
 24.開飛機
  在兩車道之間行駛,類似開飛機方式,無法檢舉
 25.無牌車
  報警警察會初步判定是否為報廢程度,
  (1)是就通知環保,通常都是圖利車主7天,不知道是否算圖利?
  (2)不是廢棄,則要依法拖吊。警察通常都推給環保啦,讓那車又延長7天的壽命。
 26.註銷車
  官方網站監理站網站查詢可查詢,站內教學文傳送日後補
 27.監理系統車籍資訊
  車牌號碼、款式、顏色都能查到,一次2元,站內教學文傳送 日後補
 28.雙黃線迴轉
  要用第49條去送,站內文章網友被退件
 29.手機APP
  時間相機
 999.
 999前方車輛綠燈不走
  可送第43條,在車道中暫停。站內案例傳送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
 不重要,反正民眾不能檢舉,請自己報警
 法條規範在第74條,詳細站內文章解析
 另外2024年民眾被開罰微型電動二輪罰單長相曝光
 
三、動態違規(分四部分)
(一)動態違規1

 1.飛散、脫落、掉落
  這條9000起跳,我發現很少人檢舉物品飛散掉落?
  很常見卻最危險的一條,鮮少人知道檢舉應用。
 2.方向燈
  很容易送,大家可以多留意,起駛、轉向都要用,詳細方向燈規範,
  篇幅太大,站內解說文章點這
 3.逼車危險駕車
  第43條檢舉成功的人,記得要去查詢,如果失敗可能就是你被警察唬了,查詢車牌狀態站內文章傳送後補  
  充

有關43條文章
  (1)
  (2)
  (3)
  (4)


(二)動態違規2

 1.停讓行人
 行人闖紅燈也要讓、
 路口沒斑馬線也要讓
 詳細如何檢舉沒停讓行人請點這邊
 2.逆向
 檢舉的選項是送駛入來車道,民眾閃避違停被檢舉案例

(三)動態違規3

 1.超車定義
  在112年4月修法,超車講解站內文章,民眾所認知的超車,根本不算超車
 2.不依
  不依這個很常碰到,就是背起來,不依等於,雙白 雙黃 兩段 左燈 禁止
 3.違規迴轉
  在雙黃線迴轉,是送迴轉這條,雙簧迴轉警察開單案例
 4.多車道
  這張則是要注意多車道開頭的字眼有些會搞混多車道紅單再這邊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890910419573784&set=a.863726458958847
 5.闖紅燈
  闖紅燈、紅燈右轉都是選53條
  沒有闖黃燈這種東西,黃燈跟綠燈一樣可通行
  黃燈只是示警,準備變紅燈了,單純如此。

(四)動態違規4

 1.行駛人行道
  現在道路設計很多綠色人行道
  可選駕車行駛人行道
 2.停標字閃光紅燈
  停標字或閃光紅燈不能檢舉
  但是須注意很多科技執法會開單
  有看過少數警察會用60-2-3開罰
  詳細請點這邊站內解說

 3.不遵守道路交
  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該條經常會與48-2不依搞混
  只列常見不遵守:汽車停機車停等區、超越停止線、行駛槽化線、停黃網、
  機車T字路口待轉時行駛槽化線、機車待轉沒停格子裡面、
  ※機車優先道臨時停車(通常優先道才可以送這條)
  ※必須承認這條很吃縣市、承辦人,所以會出現各種開單或不開單案例
 
四、靜態違規
圖 放的位置

 1.機車優先道臨停,可檢舉
  (1)機慢車優先,站外傳送案例,標題是
  (2)機車優先道,站外傳送案例,標題是
  (3)站外傳送案例,標題是
  (4)站外傳送案例,標題是
 2.機車優先臨停,可檢舉
  (1)機慢車優先,站外傳送案例,臉書標題鉅細靡遺,機慢車優先臨停
  (2)機車優先道,站外傳送案例,標題是
 3.停車 與 臨時停車
 很玄,每間派出所標準都不一樣
 依照函、新聞還有看到紅單經驗,
 滿3分鐘算停車,其餘不滿3分鐘的影片刷過去就是臨停
 多數都這樣,其他就不要問我了,就是很玄
 甚至有些臨時停車還要連續錄影三分鐘,傳送文章等待發文
 4.併排停車
  怎樣算併排? 這邊有一張警察拍的經典照片,蠻新的2024年的紅單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939796941351798&set=a.863726458958847
 5.靜態不能檢舉的有這些
  快車道、路口、消防栓、併排臨停、妨礙通行處所,反正7-1沒列出就是不行
 6.車道暫停43條
  第43條靜態檔道、也可動態檔道,以下提供幾個案例
 
五、公路局
 機車沒兩段,竟然比堆高機上路嚴重,警察被看不起是剛好而已。
 原則沒有時間限制,但是建議一個月內就要送
 只要道路上都能送,只要寫路段就好
 多數人會送車牌模糊、後照鏡,這兩個應該最多人送
 有人則會針對皮卡車體沒車牌
 或是機車後方沒有反光片

 Google雲端下載 公路局 ( PDF、PNG、EXCEL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kn89l6RpvtTUrjgXQg3fY6SfHYU669qP
 
六、消防相關
  1.消防水設備的種類
  (1)消防栓今年有空補
  (2)採水口 今年有空補
  (3)出水今年有空補
  (4)入水今年有空補
  2.消防通道 今年有空補
七、環保相關
 1.烏賊車環境部檢舉網站
 2.噪音車輛環境部噪音檢舉網站 (新法有排氣管驗證網站? 不知道)
 3.亂丟廢棄物
 副駕駛丟罰不到?
 關於這點地方的環保局,認為不用。上級卻認為要罰,還蠻有爭議的新聞,傳送等補充


八、衛生相關
 13.交通弄不到,終極檢舉的衛生檢舉項目有哪些?
  常見衛生檢舉檢舉項目,站內教學文傳送
 
九、行車紀錄器
 只推薦:
 雙鏡頭、SONY二代感光元件Starvis2、前後2K、晚上開啟HDR功能、GPS定位。
 如果紀錄器的感光元件規格是什麼,都不敢寫的電子垃圾就不要買了。

 你是買來檢舉用的,不是買來有拍到狀態怎發生怎樣就好,而是要拍清楚車牌。
 依照台灣目前測速執法來看,4K用不太到,檔案太大,CP過低
 記憶卡隨便買一二線的128G即可,檢舉是有時效的6天內,太大你會忘記。
 2K感光元件,一代335(最低至少買這種),二代678、675。
 M01站內討論感光元件文章傳送
 都已經2025年要買至少675等級,真的有其他因素再降335,其他真的不推

 下方列出比較上得了檯面的記錄器
 1.汽車前後鏡頭
  (1)【VIOFO】A229 Plus|前+後,都用IMX675。優點可3鏡頭
  (2)【VIOFO】A139 Pro|IMX678 4K ? 優點可3鏡頭
  (3)【UltraDash 】Z3+|IMX335 2顆都用嗎? 優點望遠鏡
 2.汽車電子後視鏡
  (1)【快譯通】M988S 662? 1080?|前+後,優點省空間、科技執法提醒
  (2)【快譯通】R987 前678 後 675?|前+後,優點省空間、科技執法提醒
  (3)【Polaroid T1221】
  (4)【Polaroid DS1103WGS】
 3.機車安全帽
  (1)【Caper】 S6+:單鏡頭、IMX675、HDR,站內開箱文
  (2)【雲創】:據說用第二代感光元25年3月上市,可替換電池,長途、環島不用怕?
  (3)【Patriot愛國者】 X6:前IMX335、後IMX307 (都是一代)
 4.機車車體
  (1)【寶麗萊】MS296WG|IMX335,車機好像沒有比這個更高規格?
  (2)如果有發現款規格更高,如使用678 675元件請留言提供
 5.密錄器後續加碼
 
十、剪片軟體
 【AvidemuxPortable】站內教學文傳送
 
十一、改管噪音車
 1.飆車族故意製造噪音
  2.只要沒納入刑法,重判7年以上都是無解。(你自己去跟你家的立委反映一下)
  3.基北北桃聯手打擊噪音車 元旦起加強取締未登記改管
十二、路霸道路障礙
 
 
十三、名詞解釋
 1.停車:目前多數都是用滿3分鐘,是否要連續錄影就不知道
 2.臨時停車:
 3.闖紅燈:重點在於綠燈已超越停止線,再闖不視為闖紅燈,
闖紅燈定義站內教學文
 4.超車:外界(非檢舉界)聲稱的超車,根本不是超車站內教學文
 5.路口:篇幅很大,站內文章解說
 6.路口範圍:篇幅很大,站內文章解說
 7.多車道:有三種
  (1)45-1-4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行駛專用道的意思
  (2)45-1-8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不能檢舉
  (3)48-1-4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
   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8.單手騎車: 高市交通大隊指出,法條上未規定「單手騎車」違規
 9.動力機械:不多說,直接來站內教學文章
 10.堆高機:
  (1)堆高機就是動力機械,為什麼不能上路,詳細站內教學文章
  (2)堆高機未來可領牌上路,站內討論文章
 999.大型車:站內文章 今年有空補上
 11.連續檢舉:篇幅很大,站內文章解說
 12.併排停車:篇幅很大,站內文章解說
十四、很玄不知道
檢舉多年,遇到無法解的問題,在此列出
 1.不減速慢行44-1-2,怎樣證明沒減速
 2.路口沒斑馬線也要讓行人44-2,雖然有成功案例,但是標準怎抓取?
 3.不讓行進中之車輛45-1-10,慢行故意讓路邊車輛,先走也算嗎?
 4.逼車怎成立? 有些逼車1次,有些逼車2次都不一定成立?
 5.單車道從右邊刷過去算違規超車嗎? 不知道
 6.上新聞事件,就能用監視器開罰? 民眾檢舉不清楚能請警察協助調閱嗎?
 7.聯結車禁止迴轉? 罰多少? 不知道
 8.妨礙通行怎樣叫妨礙? 逆向過去也可以過啊?
 9.路口看到義交,卻沒看到警察? 依法要配置警察,站內討論後面補充
 10.雙黃燈隨意使用 可檢舉嗎?
 11.後方閃燈示意超車,我方不讓算違規?
 12.堆高機的臨時通行證,警察怎當下查到?
 13.手推輪椅前方那個輪椅,算行人嗎?
 14.堆高機上路,可用職安法檢舉嗎?
 15.從後方貼行人刷過去算違規沒停讓行人嗎?
 16.夜間行駛騎車未開燈加上轉彎未打方向燈
 17.機車現在可改裝增加輔助輪?
 18.警察沒帶開單機,發現你違規攔下來,可以阻止你離開,等同事送開單機嗎?
 19.
 20.
 21.
 22.

‼️請求檢舉魔人 警察解答‼️ 20240721
難題 待處理 解答 待討論 疑惑

2. 行人闖紅燈 到底要不要依法讓?
5. 腳踏車要兩段式左轉嗎? 慢速電動車要兩段嗎?

有相關問題、解答、回函、真實紅單、舉發,歡迎留言討論
2024-04-13 15: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警察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你親眼看過警察開堆高機罰單?

這個我有看過,可能堆高機平常囂張慣了,在交警面前開到機車專用道,直接被攔下來開罰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網路流傳這張圖寫著台...(恕刪)

機率問題吧
大部份堆高機頂多在門口道路作業, 會在路上A地至B地移動的不多
換言之是靠運氣的, 如果給分太高是不公平的
所以抓那個沒分數不意外........
跟嚴不嚴重沒什麼關係
laiokane

湖口工業區,竹北上湖口工業區新湖路、經國大橋,以上3個地點,我常看到推高機在路上跑,而且叉子都沒收...

2024-04-13 20:54
路人39

laiokane 腦袋是個好東西, 最好經常使用

2024-04-13 23:05
話也不能這麼說,表列那些項目,算是有點重要,而且取締有危險、有難度,核分高合理。
下文列的違停、方向燈、推土機,可遇不可求,而且如果警察整天開違停單,警局不被抱怨電話打爆才奇怪。議員一定會叫局長出來罵:你們整天查違停,有夠無聊,怎麼不去抓酒駕、闖紅燈?
堆高機走慢車道很安全啊
跟機車走禁行機車一樣安全
應該要開放路權
重視哪個就訂哪個高分, 有什麼錯?
酒駕是不是最嚴重, 問題是不可能整天在抓酒駕阿(01阿呆腦的除外),
當然以目前重視的項目優先.

重點是, 台中市警察局訂的, 你覺得不爽, 應該知道去哪反應, 來01發牢騷意指全國都這樣?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哪一個嚴重?


機車亂騎的絕對比較多
沒有喔,我們對警察很尊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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