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載小孩車禍.是對方錯的多.初判表上他是第一個.寫我們這邊應注意未注意.都慢下來了.要經過他.他來個轉彎撞我們排氣管.要怎麼閃.他停在紅綠燈下.不知道要幹嘛!突然左轉出來.當下有路人也表示願意作證.其實蠻氣的.你要左轉不靠左.你停車道最右邊.但是發生了.肩膀扭傷.擦挫傷.後來有點蜂窩看診總共花了6400多.現在都好了.腳有點疤.那天下午就來了電話.打電話來的是以前小孩同學媽媽.他表示今天車禍的是她親戚.反正是一定要和解.對方也沒駕照.也沒第三責任險.我們不會跟人多要.但希望給對方教訓.請問車禍這種有行情嗎??謝謝
想自己談就要分為 民事 跟 刑事,民事就是各自的財產損失等等賠償問題
刑事就是因為有傷害,傷害造成就是傷害罪不管先是誰對誰錯,受傷的人
去法院主張傷害罪最後不管對或是比例錯誤,判決下來拿判決書去主張民事
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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