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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罰單附上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罰單附上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2024-03-08 8:23 發佈
違規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公開違規者姓名電話地址次數.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q13579.nomo

他會跟你說違反個資法,結案

2024-03-08 13:08
fanle

違規問題給數位部部長-建議---只要數位法通過,即可..保證馬上-解決有問題的人

2024-03-08 18:31
犯我大唐....雖遠必豬
1+1=3 wrote:
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附上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解決什麼問題?

檢舉人住家被潑漆,不會再有人檢舉?

交通會變好,社會變和諧?

乾脆檢舉系統通通關閉,全部由警察當場開單,人民不再互相對立,這樣不才是全部都解決了!

wollong2

為規模人這下高興了

2024-03-08 11:22
Wilson543

你這也是無言的建議,就是警力不足,才要民眾當警察的眼線。 你乾脆說違規都不用檢舉算了。

2024-03-09 11:10
所以現行犯這定義 就不要啦 大家都不要管 廢一廢吧
Wilson543

你好像對現行犯有了錯誤的見解,多讀點書吧。

2024-03-09 11:11
一直都是實名制呀
我還接過警察打來確認身分和拍攝設備的電話
羅素威斯布魯克

我是收到公文寫說檢舉案件移交到別的縣市

2024-03-08 9:49
1+1=3 wrote:
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附上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我們懷念他 wrote:
違規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公開違規者姓名電話地址次數.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我建議都附上
一併解決
golihi

只能跟你說[拇指向上]

2024-03-08 11:24
holyduck wrote:
一直都是實名制呀我還...(恕刪)


罰單上..附上 檢舉人 資料---不是警方....的

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附上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1+1=3 wrote:
罰單上..附上 檢...(恕刪)


請問附上檢舉人資料的用意為何?
1+1=3
1+1=3 樓主

犯我大唐....雖遠必豬

2024-03-08 8:56
邏輯有問題的人講話真是特別可愛~ 呵呵

民眾檢舉早就實名制了只是只有第三方廢井知道而已

怎可能會印製在罰單上違反個資法?

建議請小編刪文吧看了覺得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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