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3姊弟車禍路口 將改為Z字型行穿線、設庇護島
去年台南撞死女童我發了一篇文直指最大兇手就是政府交通單位
女童死亡父:要替女兒討公道了。請找對的對象討公道
底下留言都說我在幫開車的洗地
那位傷心的爸爸後續也一直參與交通議題的活動,敦促政府要做好交通工程
我也預言再不改善行穿線畫法,類似事件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果然不其然,行人在斑馬線被撞的新聞一直發生
撞人的路口斑馬線全部貼路口劃,沒有任何行人保護工程
全台灣大多數的路口都是這樣,這不是交通部(局)殺人,什麼才是殺人?
這個事故,開車無照撞人有責任,3姊弟闖紅燈也有責任
但亂畫行穿線的政府單位就沒有責任嗎?
非得要獻祭人命才要改善交通工程嗎?
那大家就各安天命,祈禱撞死的是別人,用別人的命換良好的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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