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得跟撞人的,兩個半斤八兩,三人開車自我主義太重,三個都沒有危機意識,真要篩掉這類人的駕照,路上炸彈,那台工程車司機也沒好到哪。被撞的:我只是占用車道一點點而已,每個人都會看到我。撞人的:我隨時可以靠左一點點吃左車道,然後我按喇叭那個阿伯就來的及跑掉了中線工程車:我開在我的車道,那台福斯技術很好的
kurokawa079 wrote:我跟你看法不一樣開車...(恕刪) 2個都有問題,一個要換沒放警示錐或是三角板,而放一個小板而且也才放沒多遠;開車的沒注意前方有車輛在路邊,還是一樣直直開,前方幾輛都有閃他還是直直開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