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常檢舉路上違規,幾年前一個月頂多看到一次,現在平均一天有5次,發現台灣人用路觀念有越來越差的趨勢,且越往南部越嚴重,我看到以下這四種情況都會想辦法錄好錄滿1. 道路只有一線道,車就停在路中間,車主下車買東西2.上下班車流極大,最擁塞時段違停(含路邊等車位,等人or買東西),他一台車就整個卡住後方車流3.直接違停在道路轉彎處,車屁股還直接突到路上那種4.車直接停在別的車的旁邊(併排停車)
當然是妨礙交通越誇張的越無法接受太誇張的當然要檢舉,特別是那種89類的最欠檢舉,反正他最愛秋:又不是繳不起那就讓他們多繳一點,點數滿了還能吊扣有些人開車沒有覺悟,硬要用機車那套邏輯在開車無法接受塞車、找不到車位、不好停車的現實就乖乖騎車,不然就等收檢舉罰單
seatree wrote:在車道上直接併排的,...(恕刪) 就像那位開Volvo迴轉撞到老婦人還若無其事的女駕駛自己家人的命才是命,別人都不是,更何況是機車賤民要他們騎車接送怎麼配的上他們家的身分地位?也間接養出一堆凡事都要人體諒的媽寶王子或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