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名為「行人庇護」,其實完全無意義。斑馬線那麼長,怎麼只護一小塊?何不全擋下算了?真的會撞人的駕駛,只在那處撞這種不知所謂的設施,移除才是。保護行人不是用這種方法。 絕對有意義..不能拆你太小看這個庇護島了你以為只有保護這一小塊嗎?那你就大錯特錯了行人庇護島是提醒駕駛.必須遵守過路中心後.才能轉直角所以他庇護的至少是斑馬線一半以上的路徑.不是一小塊就算只是庇護一小塊.還是有意義因為如果那一小塊.是一家四口的行人的話他撞死的就是四條人命.怎麼會沒有意義?意義可大了這個駕駛完全違規 (未達路口中心即先行搶快左轉)是全責不但車損自己要負擔庇護島的毀損也要賠償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