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貼一下去年底的Yahoo新聞,我的疑問是:汽機車使用強光車頭燈的情形,無法可管嗎?可以檢舉嗎?若有誤解也請指正,謝謝。
我知道遠光燈可以檢舉,但,強光燈呢?
【改裝的嗎?這大燈也太亮了 刺眼擋視線釀對向撞車】
https://tw.news.yahoo.com/%E6%94%B9%E8%A3%9D%E7%9A%84%E5%97%8E-%E9%80%99%E5%A4%A7%E7%87%88%E4%B9%9F%E5%A4%AA%E4%BA%AE%E4%BA%86-%E5%88%BA%E7%9C%BC%E6%93%8B%E8%A6%96%E7%B7%9A%E9%87%80%E5%B0%8D%E5%90%91%E6%92%9E%E8%BB%8A-113415150.html
可以肯定這種強光燈是改裝的,因為同型號的汽車或機車,只有某些個別車輛的強光情形非常刺眼(非遠光燈)。這股歪風應是從南部吹到北部的:去年之前到南部出差就發現這種情形很多並以機車為主(但出差是搭小黃不是自己開車,回到台北則是自駕),現在發現台北也開始明顯增加了但是以汽車為多。
這種改裝情形是合法的嗎?或是說汽機車使用刺眼的強光車頭燈有無法規?若無法管、無法檢舉,會不會搞到後來大家都用強光燈閃來閃去的更危險?唯一爽到的就是燈具商和改裝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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