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開完偵查庭,
我們一樣再調解一次,但這次的調解委員真的超級爛....
因為人很多換到我們時已經接近他們的下班時間,他連對方的資料都沒有看....只問對方多少願意和解
這次對方又再調高和解金額,說要12萬......只能說對方吃相很難看

我只是將我的疑問提出來,(醫院應修養證明一樣拿不出來)調解委員竟然說我們不要那麼計較==
甚至開始說教說這會有前科對我未來不好..甚麼的,所以一樣沒有調解成功..
目前正在想應該民事再請律師還是刑事,有諮詢過律師,
他是建議民事再委任他,現在是斟酌要請律師刑事跟他談還是民事再請

以及是否要再做交通鑑定,當初沒有做是擔心我變全責,但律師是說這會牽扯到民事賠償比例
-(原文)
大概6月時發生車禍,
主要是我看到她快到路口時,我看到她先煞車燈亮,
停在那邊 所以我就繞過他左轉也有打燈
就再我轉到一半時他就輕撞到我後面自己摔倒
我自己沒有受傷 當下也陪著他一起去醫院做筆錄,後續也有持續關心她
初判結果:
我:疑超越前行車左轉時,疏未注意安全間距。
他:疑行駛時,疏未注意前車狀況。
初判下來也馬上請警察幫忙送調解
第一次調解她開口要求就要9萬,他提供的單據醫療證明僅寫手部挫傷,宜休養,並未註明休息天數,結果他說休息了3個月要我賠,請假證明也沒有公司大小章
當下只想快點解決,也很有誠意的和對方談好3萬元和解,但對方資料未帶齊無法和解。
第二次調解對方直接反悔,找一個說是他同事的出面說要5萬不含強制險才會和解,我們當然不同意,所以又沒有調解成功。
後續有請保險業務去跟對方談也沒結果,
想說請對方把單據補齊有多少就賠多少,結果對方又說什麼單據都沒有,要現金就對了,不然就行刑逼民提告讓我留下案底,撥電話給他也一直掛電話..
隔了2個月對方就對我提告,大後天準備要上偵查庭很緊張也很無奈
真的很有誠意跟他和解,對方拿不出單據也不談,不知道這樣要依據甚麼去賠償,
他們公司也沒有代表人可以負責,也擔心單獨跟對方和解
萬一公司也找你索賠怎麼辦 然後想跟對方約第三次調解也不願意
想問一下上偵查庭應該準備甚麼呢 流程大概是甚麼應該注意什麼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