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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看新規 檢舉違規臨停不能少3證據、1原則

檢舉達人看新規 檢舉違規臨停不能少3證據、1原則
2023-12-11 23:11 聯合報/ 記者
周彥妤/台北即時報導

檢舉達人存廢長期掀熱議,針對16項可勸導免舉發違規項目,交通部與警政署近期訂定新的認定原則,最後關注的「違規臨停上下客貨未妨礙人車通行」,檢舉證據要備齊,否則不受理,3資料包括臨停上下客(貨)照片或影像、車輛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照片或影片,以及妨礙他人通行照片或影像等3證據;若審核確認無妨礙人車,亦不舉發。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臨時停車」是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狀態。也就是說,停車未滿3分鐘,是現行法規對「臨時停車」的定義,並非規定檢舉影片時間長短。

目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情節輕微,可予以勸導不舉發,其中包括汽車上下客貨違規臨停但妨礙其他人車通行、汽車在紅綠燈變換時未能及時停車導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0到6時違停等都屬微罪,可勸導免舉發,民眾也可檢舉。

民眾檢舉風氣日漸興盛,違停檢舉量暴增,反倒加重警方審查業務量,且民怨綿延不斷,存廢長期掀討論,職業駕駛人更屢表達不滿。

根據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威爾晚間提供新的認定原則,針對違規臨停上下客貨未妨礙人車通行,檢舉明定要提供3證據,包括臨停上下客貨照片或影像、車輛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照片或影片,以及妨礙他人通行照片或影像等3證據;若審核確認無妨礙人車,亦不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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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啦!
多勸導免舉發也給人家一些活路啦
檢舉魔達們也可以多陪陪家人
不要整天在電腦前面剪片囉
2023-12-12 14:21 發佈
太好了
希望以後也可以開放停汐五高架看101煙火跟松機飛機起降
畢竟大多時段禁行路肩 停一下不會影響人車通行
stoak wrote:
若審核確認無妨礙人車,亦不舉發

紅字部分講的好! 有道理,
然而怎麼判定可要有個SOP喔!
交通部跟警政署講的原則,你把車子停去台灣總督府的路邊試試看能不能適用。
交通部跟警政署又不是司法機關,違停是不是微罪是可以自己認定的嗎?主管機關的行政裁量權可沒有這麼偉大。
golihi

你去停看看就知道啦,快去別嘴砲,等你喔。

2023-12-12 22:55
類紅線。
類違規。
類微罪。
類自助。
類勸導。
自己下的規則,然後自己又說可以不用遵守,真是偉大的交通部和警政署呀~
沒差 先檢舉 沒開罰 後面出事了 還可拿片子說警察不作爲 賺一波流量
問題是不舉發可勸導的檢舉案,警方有寄發勸導單給該違規車主嗎?
如果沒勸導違規車主,還是違反法令規定。
matthew26

警方 : 勸導單??那是甚麼鬼東西?? 就連勸導機制都沒有了,哪來的勸導單??

2023-12-12 17:13
訂法規的是白癡?
臨停下客要三分鐘?
身障都不需要這麼久。
Bookwarm

要拉! 要下車拿輪椅,再開門扶身障者出來坐上輪椅,需要3分鐘以上!

2023-12-14 11:44
對於檢舉派的反而是利多
可以先違規(反正別人也無法檢舉)
佔據好絕佳的拍攝角度~再悠哉錄影檢舉別人的其他種類違規
(比如未打方向燈..路口違停..等等其他種類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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