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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禮讓闖紅燈行人,行人犯法,導致車禍,是否100%應負擔肇事責任?

未禮讓闖紅燈行人,
行人犯法,導致車禍,是否100%應負擔肇事責任?
2023-11-17 22:20 發佈
才前幾天才有新聞討論類似話題...看起來要請闖紅燈行人擔任100%應該有難度。就算很不服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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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影片? 來給大家審判吧。
"No one's a leader if there are no followers." - Malcolm Forbes
台灣法律偏歐美的
有沒有班馬線為前提
在班馬線上,行人就算紅燈肇責也小很多
如果沒有班馬線,一個不注意行人有機會全責
法官看的是駕駛人是否有盡全力避免撞上行人,如果有,就有很高的機會完全免責。但如果證據證明駕駛人明明有時間反應,而且距離足夠停下來避免撞上行人,卻仍撞上行人,這樣駕駛人就仍然會有肇責,負上過失傷人甚至是過失致死的罪名。

法律上「過失」的定義就是「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也就是應為、能為、卻不為,就有責任。但如果是應為、不能為,就不會有責任。
resolve

sunland 不弔詭,因為舉證責任在檢察官。檢察官必須證明駕駛人能為而不為,才可以起訴。如果無法證明,就是證據不足,以不起訴處分。

2023-11-18 16:23
kurokawa079

單眼練武功 失智老人?確定要戰這個?失明的要怎麼走在斑馬線上?知道上斑馬線還硬闖?視力不太好的敢不確認好燈號就過難道不是自殺?[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3-11-18 19:03
行人闖紅燈是行政罰,跟無照駕駛一樣,不一定全錯,
民法、刑法是看故意、過失,
故意就不用說了,
過失的定義: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他是衝出來的還是慢慢走的,你有沒有超速,是否看到但沒有反應時間...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行人一定有相關責任,但不會是全部
4樓觀念正確

下圖這個案例,檢察官也不起訴,因為汽車駕駛完全無法預測及反應


y2kplus wrote:
未禮讓闖紅燈行人,
行人犯法,導致車禍,是否100%應負擔肇事責任?



要看是不是在人行穿越道上,如果不是,那行人可能要負責。
y2kplus wrote:
未禮讓闖紅燈行人,行...(恕刪)
之前有法官依照反應時間不足判無罪
但如果是恐龍就不一定了,畢竟台灣在侏羅紀公園裡的大多都是寵物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要依據個案現場狀況(如白天、夜晚、有無下雨、地面情形、紅綠燈轉換時間為何......),雙方當事人當時有無違反相關法規及應注意事項或自身身體情形等,更重要是有無證據證明,法院才能依相關證據及自由心證決定。鄉民就只能依鍵盤來判斷了。所以一般而言所有的法院判決都是個案,它案不適用,除非所有的條件都符合,才有可能對案件判決結果會接近(但不同的法官對所有的證據或當事人情形也不一定就會有相同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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